一般而言,所谓激进主义者(radical)或许可以定义为:极端不满于现行社会,因而对任何非极端的变革主张都感到不耐烦的人。因此,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偏好立即的、根本性的社会变革。换言之,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偏好革命性的变革。区别激进主义者与其他立场者的最明显标准便是他们用来引发特定变革的方式。
虽然最极端的激进主义者有使用暴力的倾向,且经常坚持这一点,因为他们认为不使用暴力便无法产生有意义的社会变革,但其他激进主义者则采取不那么绝对的观点。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希望对社会的基础进行立即的变革,但是较不极端的激进主义者并不坚持暴力是引发社会变革的必要手段。事实上,有一群激进主义者——如和平主义者(pacifist)——完全拒绝以暴力作为追求正义的手段。这些人极为推崇人权,他们认为没有人有权利为追求自己的政治目标而伤害或杀害另一个人。这种政治态度的绝佳例子可见于圣雄·甘地(Mohandas Gandhi)、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以及劳工领袖凯萨·查维斯①(Cesar Chavez)等人的事迹。这三位领袖都发起大型的运动,要求立即的、深化的变革,但他们都拒绝使用暴力来达成目标,即使遭到现状支持者的暴力相向,也不改其衷。
然而,即便不是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主张暴力,不是所有的革命都会引发冲突,激进主义者却容易激起其对手以过激的反应来应对他们。从卢梭的哲学中汲取了大量灵感的当代激进主义者,便让当权者如坐针毡。极端左派挑战了最受珍视的社会价值和基本假定;他们反对既存的体制,提倡一个更人性化、更平等与更理想的社会和政治体系。事实上,他们所希望的社会是我们多数人理想中的社会,但基于现实的理由,或者基于权宜之便或缺乏热情等理由,我们始终无法(或许也不愿意)去创造这样一个社会。换言之,激进主义者让我们怀疑:我们之所以安于一个远非完美的世界,或许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去建立一个较完美的社会,而是因为这样更舒适。如此,激进主义者的理想主义便把其他人置于防守的位置上。
激进主义者对于社会价值观的轻蔑是如此的彻底,他们所提出的矫治手段是如此的反正统,又或许当权者想到其可能被推翻时的罪恶感是如此的逼迫人,以致激进主义者所遭受到的迫害,经常超过适当应付他们所提出的挑战所必需的程度。因此,即便激进主义者的人数和影响力并不足以使当权者有采取严厉行动的必要,激进运动仍然经常遭到全面性的悲惨镇压。当权者过度反应的例子包括20世纪50和60年代,当权者对美国民权运动的领导人进行官方监视和骚扰;受到同样待遇的还有在冷战中主张美国与苏联、中国和平相处的左派分子,以及越南战争(1961—1975)和当下的伊拉克战争的抗议者。一些事件中使用了暴力,如1968 年芝加哥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上,政府官员对那些喧闹的、粗俗的,但对国家几乎完全不构成明确而现成的威胁的反战示威者的残暴镇压;更惊人的是1970 年在肯特州立大学国民警卫队枪杀反越战学生的事件。
从政治光谱来看,人们可能会以为对激进主义者构成最大威胁的是保守主义者或反动主义者。的确,右派人士一向对左派人士投以极大的猜疑眼光,并且对其理想抱持鄙视的态度。但事实上,最敌视激进主义者的通常是自由主义者。这是因为自由主义者和激进主义者拥护相同的理想,但自由主义者偏好不那么极端的立场。由此,只有激进主义者能够使自由主义者感觉上像个伪君子,因为只有他们能够铿锵有力地质问自由主义者对于左派目标的忠诚度。除非法西斯主义者人数众多,否则自由主义者是不会害怕他们的,因为从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法西斯主义者纯粹是“错误的”,极端右翼的理想和目标是荒谬的。然而,激进主义者比自由主义者更热烈地信仰左派的理想,也因此对自由主义者更具威胁性。于是,自由主义者可以一方面自称信奉左派的理想,另一方面又允许3K 党阵容浩荡地穿越整个城镇进行示威游行,因为3K 党的反动观点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是如此的“荒谬”。事实上,通过允许3K党游行,自由主义者陶醉在证明自己是宽容的过程中。但是一旦激进主义者开始喧嚣,要求社会立即进行深刻的进步改革,自由派就会显得尴尬,因为他们似乎只是“看起来”想要实现他们描述的目标。因此,崇尚自由主义的社会必然要对激进主义加以压制。
需要迅速指出的一点是,极端右派也被当局残酷地对待过。爱达荷州鲁比山和韦弗家庭的枪战(1992)①,以及在得克萨斯州韦科市和大卫教(Branch Davidian sect)的枪战(1993)②都是这样的例子。但是显然地,这是粗鲁傲慢的政府官员的杰作,而不是恐惧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