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啼笑皆非“闹洞房”

历史原来这么八卦 作者:诸葛文


 

客人闹洞房原来为驱灾辟邪

相传,紫微星一日下凡,来民间视察人情风俗,恰巧在路上遇到一对娶亲队伍。紫微“帝星”发现在轿子后面跟着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想瞧个究竟。到了新郎家,那女人已经先到了,躲在洞房里面。为了不在喜庆场合闹乱子,紫微星便静观其变。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入洞房时,紫微星急忙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有妖魔鬼怪,需要驱魔。众人这时都好热闹,便说:“有什么驱魔办法?”他建议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无奈之下,新郎只得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打闹的行为驱走邪鬼;直到五更时分,紫微星见魔鬼终于逃走了,才唤大家离开洞房。从这个民俗传说中,可见,闹洞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

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南北各地均有。在结婚之前,南方地区,据说新郎得提前一晚睡在洞房,让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有些地方得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时,也还很多事要做。比如一些地区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并口念:“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古人诗云“洞房花烛夜”,其实也是在洞房里置长明灯的习俗。有学者研究认为,民间的“听房”传统,实质上也是源于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和闹新房一样都是以前的婚俗文化传统。

闹洞房习俗始于汉代先秦时期。孔子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可见当时的婚礼是严肃的,有点思亲氛围,不像今天那样办得喧嚷纷闹、鞭炮、锣鼓响便天的气氛。

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都得到了稳定的发展,人们也不再满足于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了,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于是闹洞房就出现了。汉代仲长统的《昌言》记载:“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亲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文中闹洞房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但民间认为可以禳灾避邪,故有“人闹鬼不闹”,还有“不闹不发,越闹越发”的说法。

晋人葛洪《抱朴子·疾谬》记载:“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戚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或蹙以楚挞,或系脚倒悬,酒客酗炎,不知限齐,至使有伤于流血、跻折支体者,可叹者也……民间行之日久,莫觉其非。”可见古人闹洞房亦不容情,还有受伤的情况。所以明代杨慎感慨(《丹铅续录》):“今此俗世尚多有之,娶妇之家,亲婿避匿,群男子竞作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或寒裳而针其肤,或脱履而规其足,以庙见之妇,同于倚门之倡,诚所谓敝俗也。然以《抱朴子》考之,则晋世已然矣,历千余年而不以变,可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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