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活动的目标并不像打网球那么明确,回馈也不像攀岩者“没掉下去”的信息那么清楚。以作曲家为例,他可能想谱一首曲子,除此之外,他的目标可说是相当模糊,而他怎么知道自己写下的音符是“对”还是“错”呢?画家也面临相同的处境,所有创造性或开放性的活动都是如此。这些例外只证明规则的正确性:除非一个人学着去确立目标,辨认与评估回馈,否则无法从任何活动中发掘乐趣。
某些创造性活动,事前并没有清楚的目标,所以当事人对自己要做什么,事先必须有强烈的认知。画家或许还不知道完成后的画会是什么样子,但当绘画进展到某个阶段,他应该就能知道这是否与自己所要的吻合。一位能从绘画中找到乐趣的画家,一定有一套内在的标准,画笔一挥,他就能感觉到“是的,这样就对了”或“不对,这不是我想要的”。缺少了这套标准,就不可能体验到心流。
有时候,主导一种活动的目标与规则是临场发挥或互动出来的。例如,青少年喜欢的“看谁最恶心”的比赛、吹牛、跟老师做恶作剧,都是即兴式的互动。这类活动的目标在尝试与犯错之后才会显现,而且参与者往往不自知。但显而易见,这些活动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参与者也很清楚,哪一步做得对、谁的表现好。爵士乐队或即兴表演团经常都是如此;学者与辩论家在他们的辩词前后呼应、一气呵成并达到预期效果时,也有类似的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