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萨兹博士毕业,离开了罗格斯大学。在离开罗格斯大学之前,萨兹在瓦克斯曼的要求下,将链霉素的专利权无偿交给罗格斯大学。萨兹当时以为没有人会从链霉素的专利获利。但是瓦克斯曼另有想法。瓦克斯曼早在1945年就已意识到链霉素将会成为重要的药品,从而会有巨额的专利收入。但是根据他和默克公司在1939年签署的协议,默克公司将拥有链霉素的全部专利。瓦克斯曼担心默克公司没有足够的实力满足链霉素的生产需要,觉得如果能让其他医药公司也生产链霉素的话,会使链霉素的价格下降。于是他向默克公司要求取消1939年的协议。奇怪的是,默克公司竟然慷慨地同意了,在1946年把链霉素专利转让给罗格斯大学,只要求获得生产链霉素的许可。罗格斯大学将专利收入的20%发给瓦克斯曼。
三年以后,萨兹获悉瓦克斯曼从链霉素专利获得个人收入,并且合计已高达35万美元,大为不满,向法庭起诉罗格斯大学和瓦克斯曼,要求分享专利收入。1950年12月,案件获得庭外和解。罗格斯大学发布声明,承认萨兹是链霉素的共同发现者。根据和解协议,萨兹获得12万美元的外国专利收入和3%的专利收入(每年大约1.5万美元),瓦克斯曼获得10%的专利收入,另有7%的专利收入由参与链霉素早期研发工作的其他人分享。瓦克斯曼自愿将其专利收入的一半捐出来成立基金会资助微生物学的研究。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萨兹的这种做法破坏了行业潜规则,虽然赢得了官司,却从此难以在学术界立足。他申请了50多所大学的教职,没有一所愿意接纳一名“讼棍”,只好去一所私立小农学院教书。虽然在法律上萨兹是链霉素的共同发现者,但是学术界并不认帐。1952年10月,瑞典卡罗林纳医学院宣布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瓦克斯曼一个人,以表彰他发现了链霉素。萨兹通过其所在农学院向诺贝尔奖委员会要求让萨兹分享殊荣,并向许多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其他科学家求援,但很少有人愿意为他说话。当年12月12日,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如期颁给了瓦克斯曼一人。瓦克斯曼在领奖演说中介绍链霉素的发现时,不提萨兹,而说“我们”如何如何,只在最后才把萨兹列入鸣谢名单中。瓦克斯曼在1958年出版回忆录,也不提萨兹的名字,而是称之为“那位研究生”。
瓦克斯曼此后继续研究抗生素,一生中与其学生一起发现了20多种抗生素,以链霉素和新霉素最为成功。瓦克斯曼于1973年去世,享年85岁,留下了500多篇论文和20多本著作。
萨兹则从此再也没能到一流的实验室从事研究,1960年代初连工作都找不到,只得离开美国去智利大学任教。1969年他回到美国,在坦普尔大学任教,1980年退休,2005年去世,享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