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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知识(2)

问答式怀孕百科 作者:李智


哪些人应暂缓结婚

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法定传染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可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如果传染病患者在传染期内结婚,待会传染给配偶,并影响自身康复;如果女性患者婚后不久即妊娠,还将会传染给胎儿。因此,建议准备结婚的男女,如果患有上述传染病并在传染期内,应当暂缓结婚。

患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型、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如偏执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等。这些患者在发病期内会失去自控能力,如果是女性患者婚后妊娠,因服用大量抗精神病药物,会影响胎儿健康,如胎儿发育畸形等。因此,此类患者应暂缓结婚,经过积极治疗后病情稳定两年以上,再结婚较为稳妥。

患有可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疾病。如患有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未完全控制的糖尿病,甲亢未经治疗或未缓解等。这些疾病患者一般均应暂缓结婚,病情严重的,妊娠后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故不宜生育。

患有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这类患者婚后可能会影响性生活和生育,应在矫治后再结婚。

哪些人应考虑暂缓生育

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夫妇暂不宜生育:

女性患有严重的心、肝、肾、肺等疾病,需要治疗时,尤其在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时不宜受孕。

夫妇任何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时不宜受孕。如患有急性病毒性感染疾病,如流感、风疹、传染性肝炎、病毒性脑炎等,此类疾病易造成胎儿畸形,应在治愈后,再孕育宝宝。

夫妇任何一方患有梅毒、淋病等性病未治愈时,应暂缓怀孕,应到正规医院进行积极治疗,待治愈后,并观察一段时间(一般为6~12个月),无复发者,再考虑怀孕。

从事对生育系统有损害的特殊工种,影响精子和卵子质量的工作,如从事放射、电离辐射、化工、核工业等,要暂时离开岗位一年后,再孕育宝宝为宜。

女方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时不宜受孕。受孕前应找妇产科医生咨询,确认所服药物对胚胎无害才能受孕,或者停药一段时间后再怀孕。

哪些人应该考虑尽量不要宝宝

从优生学的角度,患有下列遗传病的人,在医学遗传学上属于高发危险,不宜生育。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骨骼发育不全、成骨不全、马凡氏综合征、视网膜母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结肠息肉、黑色素斑、胃肠息肉瘤综合征、先天性肌强直等。患者的家族中,每一代都可以出现相同病患者。且发病与性别无关,男女都可发病。患者与正常人婚配,所生子女的发病概率为50%,故不宜生育。

X连锁显性遗传病,患者中女性多于男性。女性患者的后代,不论男孩还是女孩,均有50%的发病率,故不宜生育。而男性患者的后代,女孩百分之百患病,男孩正常,因而可生育男孩。

多基因遗传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和原发性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患者不论男女,后代的发病率大大超过10%,均不宜生育。

染色体病,先天愚型等染色体病患者,所生子女发病率超过50%;同源染色体易位携带者和复杂性染色体易位患者,其所生后代均为染色体病患者,故都不宜生育。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夫妇双方均患有相同的严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如先天性聋哑、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半乳糖血症、肝豆状核变性等,其所生子女均为同病患者,故不宜生育。

X连锁隐性遗传病,这类遗传病常见的有血友病A、血友病B和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男性患者与正常女性结婚,所生男孩全部正常,但女孩均为致病基因携带者。若女性携带者与正常男性结婚,所生子女中,男孩有50%的危险发病成为患者,女孩表现为全部正常,但也有50%为致病基因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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