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儿红》第一节 (1)

女儿红 作者:简媜


同时诞生的人,能同时看懂一幅风景吗?

暮春与初夏接驳之夜,时间如空中爬行的蜗牛,沉寂、迟缓,兀自流淌透明涎液。她抱膝坐在床上,头搭着膝盖,像洪荒时代遗下的一方顽石,抗拒被风雨粉化以至于显出轻微的焦虑。此刻,她的视线穿过积尘的玻璃窗向外漂泊,首先是一棵枯瘦香树,以自身作为虫蚁盛宴的,在树背后是一堵倒插玻璃碎片的水泥墙,预防夜贼或蛇。当她学会以意念穿透黑暗冥游远处风景之后,玻璃碎墙反而具有破碎的美感,她常常刻意在上面逗留,想象参差的玻璃尖画过脚底时,那种带血的痉挛。

墙外几步,废弃场是热闹的,再繁盛的城市总有瘫痪角隅。只要有人抱着破电视,模仿先知的口吻指出:“这是畸零者圣地!”那地便着魔似的涌进残败、畸零族裔。废冰箱、驼背沙发、沾血摩托车、退潮服饰或结束床第关系的弹簧垫,好像流行病疫,突然那么多人发现生活里充满待弃事物,再也容不下残兵败将。她坐在自己床上,无数次从风吹草动、断续语声中窃听“丢弃”的意义,轻微或笨重,无法逃过她的听觉。她知道废弃的感觉会繁殖,那块圣地终将构筑残破者的王国。这些时间战场的伤兵在莽莽苍苍的芒草丛下,反刍过往荣华,分泌不能解体的孤独。此刻,她不必借用感官,即能嗅闻废弃王国飘来的猫骚,听见破败者数算未褪尽的颜色与尚存肢体,在暗夜里喃喃自语。

那是个黑海,她想,沉浮着记忆之尸。永无止尽的潮浪喧腾着,越过芒丛、围墙,直接扑破玻璃窗涌入她的房间,以龙卷式转身卷走这间房,仿佛对这栋大屋而言,她的密室是令人憎恶的肉瘤,多余、丑陋,而潮浪将携带它归返畸零圣地。她无法根除这种臆想,被弃的感觉反复练习之后不会痛,只是让肢体长满尖牙似的匕首,当自己拥抱自己时,听到金属与骨骼的奏鸣。

有人开大门,钥匙丢入铁盘,接着一阵噼啪,所有的灯亮起来。这女人曾经说,开关是屋子的纽扣,只有鬼才害怕裸裎,人住的屋子就得亮,所有的扣子都该剥开。她感到安全,最后一定进这间房开灯,那是她每晚的返家仪式。她知道她,跟黑有仇。

“不是答应我开灯吗?”她一面褪耳环,绕过来连桌灯也按了:“乌漆抹黑的,又不是坟墓。”

“去哪里?这么晚。”

“你管。”

她一路剥除配件、衣服,随处松手,动物式的路径纪录。服饰是女人的战备,如同化妆品与香水保留巫教时代的猎灵传统,一个穿上猎装、斜背弓箭,以朱膏涂臂伪饰伤口的少女不再是少女,她已捕攫猎人之灵,立即拥有勇猛能量,可以随时窜入鬼魅森林追猎野猪。她相信这些,服饰唤醒女人体内冬眠状态的潜能,构筑陷阱,营造情境,征服倾向胜于乞怜式的取悦。她的征战理论不需要大衣橱像军医院一样妥善照顾伤兵,衣饰所在之处保留上一场战役的烽火硝烟;瓦斯炉旁一只K金镂花耳环,另一只可能在盥洗室漱口杯内,活在不得已的战场上,骨肉也得分离的。她像极了一天死一回的战士,次日醒来,配齐了项链、发饰、皮带、戒指或巴黎某名牌的神经性香气,又是一个绿油油的自己,活得饱饱的。人需要记忆吗?记忆是所有痛苦的储藏室,她的归类很简单,可抛与不可抛的记忆,然而因为每天死一回,不可抛的也在复印过程中渐次模糊。

等到她走入自己房间,差不多一身光溜了。穿衣镜映出年轻且丰盈的胴体,对女人而言,凝视自己的裸体就像翻阅日记簿一样,看到时间这一匹快马如何呼唤山峦、踏蹄成河,自成一个神秘且灿烂的丛林世界。镜面如雾,在荡然的光影中,她的脸带着一股难驯的野性,天塌下来也能活出个形的。她从小希望这张脸独一无二,跟美丑无涉,唯一就是唯一。然而,另一张脸也映入镜中,苍白、消瘦,整个人像一根倒竖的不锈钢长柄汤匙,参差短发如被一群猎犬啃出来的。从镜面中,加个黑框,那张与她酷似的脸差不多可以当溺毙者的遗照了。

“又有什么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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