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小二’?”温秀玉在电话那边一个劲儿追问。
“我手机快没电了。回家以后发邮件再跟你细细汇报。”我赶紧结束通话,因为我看见朱芳华已经穿着浴袍施施然从我面前走过了。雪白的浴袍,在烛光里,如同月光下的一树梨花。
“芳华,我得回家了。”
没有回答,我的话像在空气中融化了一样。
“芳华,你别这样,咱们都有了自己的家,已经是成年人了。”
还是没有回答,她坐在我的身边,静悄悄的,像春天的积雪。她穿着雪白的浴袍,在烛光里,如同一树寂寞的梨花。过了一会儿,她开始自顾自地试着开一瓶洋酒,十二年的芝华士。水晶烟缸,整齐的烟叶,还有两只水晶高脚杯。我想起温秀玉刚才在电话里提到的,女人就像酒,好的女人就像好的美酒,是要让男人沉醉其中的。
我从芳华手里接过芝华士,我想对她说:“你就是我的芝华士,我的十二年的芝华士。”我的眼睛有点湿润,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我应该愤怒吗?是对眼前的女人还是对手中的美酒?
芳华开始默默地卷烟,她的手指纤细灵巧,在烛光中看她卷烟,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烟卷好以后,我掏出打火机为她点上。她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点烟的手背上,迟疑了一分钟,才把小脑袋凑过来。我知道她想起了什么,她一定是想起了我们初恋的时候,她常常为我点烟。在黄昏的小树林里,在月光下的铁门前,她为我点火,而我把手轻轻地搭在她点烟的手背上。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说,她觉得我们之间的那个动作,非常浪漫,非常亲密,非常私人。她曾经非常迷恋这个点烟的过程,而我为了满足她的迷恋,迅速堕落为一个烟鬼。
烛光摇曳,青烟缭绕,美酒在手,而曾经心爱的女人就在我的身边。我还在等什么呢?她默默地抽着烟,一口一口地吐着烟圈。她仰起她的小脸蛋,眼睛中似乎有点点泪光,寂寞的眼,寂寞的心,寂寞的女人。
我必须承认,我不是一个正人君子,如果身边的女子不是朱芳华而是其他的什么王芳华或者李芳华,随便是谁都可以,只要不是她,我就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但恰恰是朱芳华,我们有四年恋情一年婚史无数不堪回首的往事和狼狈不堪的过去。我们在最后分手以前,吵了又好,好了又吵,我们这样循环往复以至超过正常人所能忍受的最大限度,准确地说,我们都很疯狂,疯狂到几乎要把对方杀了然后自杀。
现在,十年以后,所有那些破碎伤心混乱不堪充满痛苦的往事过去十年以后,我还有勇气一脚踏回过去吗?一举打开手中的这瓶十二年芝华士并且无论结果如何,都一饮而尽?我没有那么勇敢。可是,我又怎么能离开这个怕黑的女人?即使她与我已毫无关系,但是我能把她扔下置之不理吗?我还真没那么狠心。
朱芳华有很出色的耐心。在很久以前,她是没有耐心的,但是现在她学会了等待,学会了沉默是金。不过,这十多年,我也没有虚度年华。用脚后跟想想,我就能想明白在这样一个没有电的夜晚一男一女在一间屋子里干耗下去是不行的,打持久战对我来说,毫无胜算。一旦局面失去控制,我不知道朱芳华会怎么样。所以我决定和她先随便聊聊,这也算是缓兵之计。我是一个没劲的男人,而且我还是一个法律顾问,无论做什么事情,我都先把最坏的境况考虑清楚。在我的职业习惯里,每个人都可能撒谎,每件事都可能藏有阴谋,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风险降到最低,即使出了问题,我们也能以最快速度找到逃之夭夭的借口。法律是为那些不懂得法律不会利用法律的蠢人准备的,而不是给我们这些聪明人准备的。对于我们来说,法律就是解决争端让事物向着有利于我们方向发展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正义的武器或公正的准绳。许多人根本不知道这一点,就匆匆忙忙跑去打官司,依我看简直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