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朱芳华居然聊性大发,还就跟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大胡子一拍即和打得火热。他们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兑了橙汁儿的伏特加,有点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思。我知道朱芳华是怎么想的,她是想激怒我,她就是想激怒我,她这个女人就是这样,从年轻时就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这样,她就没有一点新鲜的,狗改不了吃屎。朱芳华开始跟大胡子打情骂悄,这对失意的狗男女!我几乎要怒发冲冠了。还是歇会儿吧,朱芳华跟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我闷着头不吭声儿,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他妈的成熟了!
我在那个“愤怒中年”讲到自己的第五任情人的时候,悄悄地起身,离开了。这种男人也他妈的是男人?比我还没劲。我很后悔来这种地方,我是一个专业人士,有高尚的职业和成功的生活,我犯不着和他们混在一起,愤世嫉俗醉生梦死。我不喜欢投机,也不必要投机;我无须到这种地方找女人,女人哪里没有?我就是真想找一个女人共度良宵,也没必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我虽然也胸中有伤,心中有泪,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有什么好抱怨?不就是卖画没有卖出天价来?那也犯不着贬低索斯比拍卖行的眼光啊!
不就是泡妞没泡上章子怡吗?有必要为此怀疑整个人生?我想跟青青打一个招呼就先回去了,我实在受够了——看看朱芳华那骚逼的样子,看看那大胡子一脸色迷迷的德行。我不用耳朵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
朱芳华一定贱兮兮地问人家:“是不是喜欢那个青青?”
那个大胡子则肉麻兮兮地说:“什么青青,那就是一个傻逼。”
然后大胡子再反过来肉麻兮兮地问朱芳华:“跟你一起来的那男的是谁?”
朱芳华终于等到她拿手的问题,得意地仰面大笑,故意笑得极其放纵毫不检点,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她还存心回过头看看我,我从她的嘴型就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一定是这样说的:“你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傻逼?那是我的前夫,我年幼无知的时候犯的一个错误,现在已经改正了。”
其实,我和温秀玉结婚的十年,我也不是没有一点其他的事情,但她从不以牙还牙。温秀玉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有一次,我们公司的嘉年华会,查尔斯喝多了,醉醺醺地跟温秀玉调情,当时我正跟公司里一个与我关系暧昧的姑娘跳舞。只听温秀玉大喊一声,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她略表歉意地回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答答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觉得有点恶心。”那神态似乎是在暗示自己怀孕了,但一语双关一石三鸟,查尔斯脸刷的红了,同时脸红的还有我和我的“关系暧昧”。
共事这么多年,我还从没见过查尔斯的脸会红得跟个猴屁股似的,可见温秀玉的厉害。那个与我跳舞的“关系暧昧”则处变不惊,她立刻转变角色,嗔怪我说:“你不会要生二胎吧?”而我只好马上扮演模范丈夫的角色,陪着自己的老婆提前退席。这是一次体面又漂亮的撤退,但一回到家,温秀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马拿出小悍妇的范儿,该清算清算,一笔不落,还口头警告我,如果我再和那个“关系暧昧”眉来眼去,她就要公然给我戴一顶又高又大的绿帽子,那顶绿帽子的牌子叫“查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