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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后,我打算到北卡大学查佩尔山校区读书。父亲一门心思,想让我仿效其他议员的儿子,去上耶鲁或普林斯顿,可我的成绩却差强人意。我并不是什么差等生,可我对学习就是提不起兴趣,分数自然也就达不到常春藤的要求。到了高中毕业班的时候,我能否能被北卡大学录取,都成了一个未知数。北卡大学是父亲的母校,一个他能施加影响的地方。开学的第一个周末,父亲恰好回家过劳动节。我们正要坐下吃晚餐,这时,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
"我觉得,你应该参加学生会主席的竞选,"他说,"6月份你就要毕业了,这会让你的学校记录好看些。对了,你妈也是这个意思。"
妈妈一边嚼着嘴里的豌豆,一边点头。父亲说话的时候,她不大说话,可还是冲我眨了眨眼睛。妈妈虽然和蔼可亲,可有时候我觉得,她倒是蛮乐意看我出洋相的样子。
"我觉得自己没有胜算的把握。"我说。我也许是学校最有钱的孩子,可绝非最有人缘。这个荣誉属于我最好的朋友艾瑞克·亨特。他能够掷出时速九十英里的棒球;他是出色的四分卫,带领球队一直打到州级赛事;他还是情场老手;他的名字听起来都很酷。
"你当然能胜出,"父亲不容分说,"我们卡特家的人就没输过。"
我不喜欢和父亲待在一起,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回家的次数不多,却要把我打造成他的翻版。我长大成人,他并没有陪伴左右。因此,他只要在家,我就会浑身不自在。他很少给我打电话,而这是我们几个星期以来的首次交谈。
"要是我不想参加呢?"
父亲放下叉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他的叉子尖上还留有些肉末呢。当时的室温高达华氏八十度,他却西装革履,气势逼人。顺便交代一下,我父亲一直是西服不离身的。
"我想,"他一字一句地说,"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知道,但凡他这样讲话,事情便无法改变。父亲的话就是法律,我们家历来如此。可是,事实上,即便我表示同意,我也不会去做。我才不愿把这一年余下的时间都耗在放学后与老师开碰头会,考虑什么舞会主题、彩带颜色之类的玩意儿呢。何况还是放学后的时间!我上高中那会儿,这些杂事就是学生会主席真正的事业。至于那些有意义的事情,学生压根是没有决定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