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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真的要和美国说再见吗(1)

不懂项目管理,还敢拼职场 作者:李治


6 真的要和美国说再见吗?

后来听马克说,那天面试完,卡罗斯给他发了一封E-mail,简单得不能再简单:"She's hired.(她被录用了。)"大老板发话了,马克只能照办。就这样,马克没见过我的面,就给我发了聘书。虽然每次马克故事讲到这儿的时候,总是装出一脸的无奈和不情愿,但我知道一次次快乐的电话交谈已经注定了我们会是默契的上下级。

虽说百事是我做梦都想不到会去工作的地方,但真的要离开美国了,一个很多很多很多人追梦的地方,很多很多很多人削尖了脑袋都要留下的地方,我真的要放弃吗?我犹豫了。人人都会讲:"Follow your heart!(追随我心!)"可是我的心在哪里?她什么都想要,却必须马上判断出哪个是鱼哪个是熊掌。百事开出的工资比起国内已经很高了,但比起美国要低一些。"我到底想要什么?"那几天做决定的时候,我几乎是一天一个主意:今天说走,明天说留下,后天说不知道。这些转瞬即逝的所谓"决心"都是成宿地在床上翻来覆去"烙饼"的成果。我咨询过很多人,有人鼓励我尝试,有人劝说我留下。一直耗到最后期限,我咬了咬牙,大笔一挥,签了合同。那天晚上,我跟室友玲玲在客厅聊到夜里一点多。那天她没说什么,只是眨巴着大眼睛听我一个劲地"虽然……但是……其实……唉……我想……命运……"这样的胡说八道。临睡前我告诉她:"哈哈,这也许是我人生中最困难的决定。希望五年后我有故事让你跟你的朋友讲,这个傻栗子当时是怎么犹犹豫豫的。"第二天我把合同通过FedEx(联邦快递)寄了出去。

我曾在FedEx(联邦快递)的总部所在地孟菲斯的一家公司实习过。孟菲斯的人都会讲两个故事:猫王的死和联邦快递创业的故事。联邦快递的创建者是史密斯(Frederick W. Smith)。早在1965年,还在耶鲁上学的时候,他就写过一篇论文,提到美国需要一条运送包裹的定期航线。可当时教授们却觉得这个构想虽然很具创意,但实际上不可行,给了不及格的成绩。而六年后这个学生却依靠自己微薄的存款和大量贷款,把这篇不及格的论文变成了现实,最终开创了一个伟大的行业和事业。的确,很多成功的人会说,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当年认准自己的路,坚决地走了下去!不过还有很多很多人也是这样做的,但失败了,惨败。就像笑话里说的,有个人问一个百岁老人:"您长寿的秘诀是什么呢?"老人说:"我一生坚持不抽烟,不喝酒,多吃青菜,多锻炼。"那个人说:"我父亲也这么做的,但只活到了五十岁。"老人答:"因为他坚持得不够长!"看来成功的确不能复制,但总可以给人以启迪。人生的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风险,如果不作选择,也一样有风险,因为你或许放弃了太多从身边溜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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