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国与大盗
其实,道德感与一个人的成功并无太大关系。
在硅谷,与乔布斯的天才同样闻名的是他的傲慢自负、喜怒无常、抠门小气、巧取豪夺、冷漠无情。前时代周刊的记者,日后红杉投资的大佬迈克·莫里茨,曾将在乔布斯威权统治下的苹果称之为“小王国”(Little Kingdom),这是一个非常准确的描述。
专制带来效率,难得乔布斯的个人品味和商业直觉又皆属一流。不过,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的话,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臣民社会”而非“公民社会”里,他的自大会惯坏他,人们会完全屈服于他的权威,听从他的指令,直到他最终把公司毁灭,就像牟其中、唐万新、孙宏斌这些人一样。
但他生在美国,民主社会和资本主义机制里有种天生的“对冲”力量。董事会、股东大会、机构投资者像一道道紧箍咒约束着他。这里默认的游戏规则是,只要你有能力做大公司的价值,就算你是个暴君也无妨;反之,等待你的就是自动下台或者政变逼宫。
在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和其创始人的命运,缠绕得太紧密了。权力的垄断和资本的垄断密不可分。我们没有发明出一套“防火墙”的制度,能将创始人的个人行为、个人信用与企业分离开。
于是,考察企业家自身的道德品质,变成了一件无比严肃又异常困难的事情。
相比大多数国内同行,史玉柱,堪称私德无缺。他信守承诺、有情有义、高度放权、慷慨分利,在公司破产之后,其核心团队成员仍不离不弃,甚至拿自己的钱来补贴公司。而他二次创业成功后,主动还债两亿的壮举,也足以表率。
在后来的巨人集团内部,史玉柱甚至成功地创造了一个“民主管理”的小环境。他成立了七人执委会,任何决策都必须多数票才能通过。除了核心产品,日常人财物管理全部放手,文秘出身的总裁刘伟,事实上已扮演了CEO的角色。
在《庄子·外篇》中,大盗盗跖(传说是坐怀不乱的贤人柳下惠的亲弟弟)与他的徒弟谈论“盗亦有道”。跖曰:“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
五者皆备的史玉柱,在现实的商业世界里扮演一个“Big Brother”的角色,通过排山倒海的营销攻势,淹没一切反对声音。居高临下地制订规则,利用消费者的无知、贪婪和权力欲,还有既懒惰而又想过瘾的心理,设计出各种圈钱的工具(详见《南方周末》的文章《系统》)。
史玉柱直言,“商业是什么?商业的本质就是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获取最大利益。我是一个商人,做的事情就是在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为企业赚取更多利润。要一个商人又要赚钱又要宣扬道德,那不是商人,而是慈善家。”
而视道德为无物、几乎从未在慈善事业上捐出一毛钱的乔布斯,从iMac、iPod到iPhone,他所推动的一切都是在迎合“YOU”这个消费者主权的时代。过去唯我独尊、四面树敌的苹果,开始走向一种新的理念:用户要的不是技术,甚至不是电脑,而是利益的最大化和体验的最优化。
他不再把苹果视作一家电脑公司,归根结底,“我们骨子里就是一家消费品公司,你的生死存亡掌握在消费者的手中。他们才是我们关注的对象。我们觉得自己的工作就是对整个用户体验负责。如果表现不及格,那就是我们的错。错就一个字。”
这是不是“民主”精神在商业里的最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