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生活优越而平静的杨家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轩然大波,两个老人在经历了伤心、痛苦、惋惜、愧疚以及恨铁不成钢、养不教父之过等等复杂心情的折磨后,不免感到孤独寂寞,两个老人没辙了只得寄希望于另外两个儿子中的一个,能从北京调来陪他们。
鉴于杨元朝的大哥杨淮海已结婚成家,并且,孩子尚在襁褓中,人也已担任了北京军区的正团职干部,拉家带口的,行动不便。不像杨元朝,至今还单身一个,自由自在地漂着,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所以,这份陪父母尽孝的责任,也就天经地义、责无旁贷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对于这份突然调动变故,杨元朝打心眼儿里不情愿,且不说原先已经在北京市局干了两年多,工作成绩还很出色,已经成为众多年轻警察里的佼佼者,风头正健,关键是他离不开一帮子性情投契、打小一起和泥玩的发小和好朋友。
凡是熟知他的人都知道,这主最大的特点是讲义气,为了朋友不惜两肋插刀。但同时,杨元朝权衡家里的现状,他必须得回去。
可一帮子交情过命的发小和好朋友却并不理解他,在他们儿时经常出没的“老莫”餐厅,为他举行的告别宴会上,几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一齐对他发难,气急败坏地埋怨他不仗义,拍拍屁股说走人就走人啦,整个无情无意,狼心狗肺,不是个东西。
杨元朝竭力替自己辩解:“兄弟,你以为我愿意呀?不是没辙嘛,父母跟前,总得有个亲近人陪着说话吧。至于咱哥们儿之间的交情,有啥不放心的?真有事儿,打个电话,哥们儿立马飞来,还真以为从此就远隔了千山万水,不再照面儿了呢?想什么呢?咱是那样的人吗?操的哪门子心呀?以往,咱不都曾信誓旦旦地发过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吗?又不是真的生离死别,不至于。”
就这么着,杨元朝在一片牢骚和埋怨声中,来到梦城陪父母,尽一个儿子应该的义务和孝道。
2
刑侦处接待他们的是处长老郑,一个干了大半辈子刑警的老头,五十来岁,中等个子,胖胖乎乎,最明显的特征是脑瓜顶上秃得连一根头发丝儿都没了,像是用尽了智慧似的。他也知道杨元朝的身份了,不禁在打量中也增加了些许疑虑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