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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干子弟》第四章(2)

军干子弟 作者:张和平


这是一起典型的走私案,一个叫李芳的人勾结广东湛江沿海一带的走私犯罪集团,利用渔船,大批量走私由台湾生产制造的,在当时还颇为新奇走俏的轻工产品,如双喇叭收录机、女人的丝光袜子以及被称作“蛤蟆镜”的变色镜、电子手表等,总价值超过150万元。根据举报,他们在广东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一举捣毁了该犯罪团伙,并在两地抓了十好几个人,但本案的主犯之一李芳却闻风而遁,跑了,只在其家中俘获了一个叫王琴的女人。

“这有啥难解释的?你们到底年轻,办案少,见识短。殊不知,往往,社会上的一些女人好虚荣,安于享乐,为了吃香喝辣,穿高档衣服,戴高档首饰,用高级化妆品,上街招摇过市臭美,随便就可以出卖灵魂和皮肉,跟个并不了解底细的人上床睡觉。至于这同床共枕之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却不闻不问,很正常嘛。”吴老三摆出一副老资格,大有教训后人的意思。

杨元朝根本不吃这一套,觉得一个老资格的刑警,能这么无视事实地替一个涉嫌窝赃和包庇的女人开脱,想必其中必有深意和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公事公办地说:“这么着吧,为了谨慎,也为了尽快抓到在逃的李芳,使这件处里和市局都很重视的案子圆满解决,把走私分子一网打尽,咱还是小题大做一回,重新审查王琴。”

一听这话,吴老三像是被蝎子蛰了似的,立马急了,腾地一下子站起来,脸红脖子粗地把桌子一拍,冲年轻的上司吼道:“杨元朝,你这是怀疑我,不相信老同志!告诉你,我办了多年案子,还从没出过一回差错,更没有徇私枉法过!”

“老吴,别急呀,有话好好说。”杨元朝表面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可心里却愈发警觉,“咱不是为了慎重起见吗,你也知道,一天不抓住在逃的李芳,这案子就一天不算破,就是处里和市局领导能答应吗?你想想,是不是这码事儿?”

杨元朝的说法赢得了在座同事们的支持,毕竟,抓主犯是当务之急,而这个叫王琴的女人不可能一点儿不知情。再说,正如杨元朝推理,这是一起走私大案,见天伴着大批赃物睡觉,岂能睁眼瞎,充耳不闻、入眼不见?要说人家当头的年轻人一点儿不尊重你老同志也是妄言,大家都看在眼里,算是够苦口婆心了,给足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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