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理智与本能(上)
于是当问:人心能静之所从来,其亦有可得而言者乎?此盖生物进化脊椎动物与非脊椎动物分途,乃有理智生活一路,从而发展出之结果也。
为了说明人心,必须一谈理智(intellect)与本能(instinct)的问题。
从生物界言之,则见有植物、动物两大分派。植物为自养生物,恒就一地资取营养而不移动;动物为异养生物,恒游走觅取植物或其他动物以为食。两派同出一源,只在营求生活的方法上有其不同趋势而已。
再从动物界言之,亦见有两大分派,其不同亦在生活方法上:节肢动物依循乎本能,而以蜂若蚁为其代表;脊椎动物则趋向乎理智,惟人类乃信乎其有成就,其他高等动物谓之半途而废可也。
理智对于本能而说,实为后起之一种反乎本能的倾向。俗常非以“人为的”、“天然的”对待而言之乎?本能正是所谓天然的;而人之有为也,必以意识出之,意识即从理智开展出来。犹乎植物、动物同出一源,虽异其趋向而终不相离也,理智、本能亦复一源所出,势若相反而不相离。脊椎动物之在理智上发展不足者,仍必依重本能以生活。说高等动物废于半途者,即谓此耳。
吾书之言人心,浑括通常所谓生理现象者在内。诚以生理现象、心理现象一出于生命表现,恒相联贯,强为分别非宜也。[1] 由此而言之,人类生活秉自先天,有赖本能,殆无以异乎动物;何以说人类独成就得理智,而高等动物乃废于半途?此其分判何在?其所以有此分判的关键又何在?
试就巴甫洛夫学说具体指点之:其所谓无条件反射者概属本能;其所谓条件反射则不离本能而向于理智发展之见端。凡此皆其所谓第一信号系统,为人类与高等动物所同具。其所谓第二信号系统,亦即信号之信号者,则理智之能事,而为人类所独擅矣。此即其分判之所在也。理智对于本能,原不过是生活方法上趋向不同的问题,然其反本能的倾向发展到末后突变时,却变成人类生命本身性质根本不同了(不再仅仅是生活方法上比较的不同)。由此一根本性的变化,遂使人类成就得理智,而其他动物概乎其未能焉。语其关键所在,即在此。——凡此当于下节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