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沿着霍索恩路飞驰而去,经过我家的房子,又调头朝冷水市中心开去。我拨通了薇伊的电话。
“出事了——我——他——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车子——”
“你说完整点。怎么了?”
我用手背擦了擦鼻子,从头到脚都哆嗦成了一团。“他不知道从哪儿就冒了出来。”
“谁啊?”
“他——”我努力理清思绪,把它们编成语言,“他跳到了车前面!”
“哦,老兄。老兄啊,你撞上了一头鹿?你没事吧?斑比怎么样?”她带着哭腔呻吟道,“我是说车子?”
我张开嘴,却被薇伊打断了。
“没事。我上了保险。只要告诉我我的宝贝车身上没有挂着鹿的残骸就行……没有鹿的尸体,对吗?”
我想给出的回答逐渐消失在脑后。我的思维超前了两步。一头鹿。或许我可以把这件事说成是撞了一头鹿而混过去。我很想对薇伊说出实情,但是也不想被她看成是疯子。我该怎么解释我亲眼看着被我撞倒的那个人站了起来,开始撕裂车门呢?我把衣领拉到肩膀下面看了看,他抓住的地方没有任何红肿的印记……
我猛然惊醒过来,难道我打算否认刚才发生的事吗?我知道自己看见了什么,那不是我的想象。
“老天啊,”薇伊说,“你怎么不说话呀。难道说那头鹿挂在了我的车前灯上?而你正带着它,像台扫雪车一样四处转悠。”
“我能在你家睡吗?”我想离开马路,离开四周的黑暗。但我忽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要去薇伊家,我就必须再次穿过我撞人的那个十字路口。
“我在楼下我的房间里。”薇伊说,“你自己进来吧。待会儿见。”
我两手握紧方向盘,在雨中飞奔,祈祷霍索恩路的红绿灯会开恩一把,放我过去。是绿灯,我把速度降到一挡,开过了那个路口。两眼直视前方,但同时又偷偷地瞟着路边的阴影处。没有那个戴滑雪帽的人的迹象。
十分钟以后,我把车停在了薇伊家的车道上。车门坏得很厉害,我不得不用脚踹开,才能下来。然后我一路跑到前门,冲进去,沿着地下室的楼梯跑了下去。
薇伊正盘腿坐在床上,笔记本摊在膝盖之间,戴着耳机,听着iPod。“我是该今晚就看看车子坏得怎么样,还是等我睡够七个小时以后再说呢?”她喊道。
“还是选择二吧。”
薇伊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摘下了耳机。“还是现在做完了吧。”
我们走到外面,我盯着车子看了好半天。天气虽然不是很暖和,但也绝对不是导致我胳膊上直起鸡皮疙瘩的原因。车窗没有粉碎,车门也没有凹陷进去。
“不对啊。”我说。可是薇伊没听见,她正忙着一点点检查车子呢。
我走上前,捅了捅司机座位旁边的车窗。完整的玻璃。我闭上了眼睛。等我再次睁开时,车窗依然完好无损。
我绕到车后面。绕完了一圈,我才凑上前细看。
挡风玻璃上有一道细微的裂痕。
薇伊也看到了,“你确定不是一只麻雀?”
记忆闪回到面罩后面那双死神般的眼睛上。它们是那么的黑,我无法分辨出虹膜和瞳孔的界线。黑得就像……是帕奇的眼睛。
“看着我,我正流着喜悦的泪水。”薇伊说着,扑到车子的前盖上,“一道小得几乎看不见的裂缝。就这么多!”
我挤出一个微笑,心里却紧张起来。五分钟前,车窗还是一片狼藉,车门都变形了。如今看看这辆车,完全不可能的事。不,简直太荒唐了。但是我亲眼看到他的拳头打碎了玻璃,也感觉到他的指甲掐进了我的肩膀。
不是吗?
我越努力地回想那次事故,就越是想不起来。其中的细节一点一滴地在流失,打断了我的回忆。越来越模糊了。他的个子是高还是矮?胖还是瘦?他说过什么话吗?
我记不清了。而这才是最可怕的。
第二天清早,我和薇伊在七点一刻离开她家,开车到恩佐餐厅去买热牛奶当早餐。我双手抱着瓷杯,试图用杯子的热度来驱走内心的寒意。我冲了个澡,从薇伊的衣柜里借了一件吊带背心和一件开衫毛衣,还抹了点化妆品,但是我几乎不记得自己干了这些。
“别往那边看。”薇伊说,“不过有位穿绿毛衣的男生直往这边看,正在打量你牛仔裤里修长的双腿……喔!他刚刚朝我敬了个礼。是真的,是两个手指的军礼。好可爱啊。”
我根本就没听进去。昨晚那场事故在我脑子里重放了一整夜,驱走了所有的睡意。我的大脑一片混乱,眼睛干涩而沉重,无法集中注意力。
“绿毛衣先生看起来很正常,不过他的副手看着绝对是个坏小子。”薇伊说,“一副别惹我的样子。他长得就像是德拉库拉的孽种。你说这是我的幻想吗?”
我稍稍抬起眼,抬到恰好能看见他而又不会被人发觉的高度,看到了一张清秀而英俊的面孔,金色的头发在肩头飘逸,铬黄色的眼睛,满脸胡茬。一件贴身夹克搭配绿色的毛衣和名牌仔裤,完美无缺。我说:“你是在幻想。”
“你没看见他深邃的眼睛吗?额头的V形发尖?又高又瘦的身材?他的个头配我都够了。”
薇伊的身高还不到六英尺,但是她对高跟鞋情有独钟,而且是很高的跟。当然她也绝不会有兴趣跟个子矮的男生约会。
“好了,怎么回事?”薇伊问道,“你在自我紧闭。这不会跟我挡风玻璃上的裂纹有关系吧?不就是撞了一只动物吗?谁都可能会碰上的。当然,如果你妈妈能从那荒郊野外搬过来的话,这种机率就会小很多。”
我会告诉薇伊事情的真相的,用不了多久。我只是需要点时间来梳理一下细节。问题在于,我不知道怎么能做到。记忆仿佛被人用橡皮擦了个一干二净,残存的只是充其量算得上点滴的细节。我只能想起倾盆大雨敲打着车窗,外面的一切都模糊不清。我是不是真的撞了一头鹿?
“唔,看。”薇伊说,“绿毛衣先生正离开他的座位。看那体型一定是经常光顾健身房的。他肯定是朝我们走过来了,双眼正在搜寻有投资价值的地方,那就是你。”
话音刚落,一个低沉、愉快的声音响起:“你好。”
薇伊和我同时抬起了眼睛。绿毛衣先生就站在我们桌子旁边,大拇指勾着牛仔裤的口袋。他有一双蓝色的眼睛,浓密的金发时髦地横扫过前额。
“你好。”薇伊说,“我是薇伊。这位是诺拉·格雷。”
我冲薇伊皱起了眉头。我不喜欢她说出我的姓,觉得这有悖于女孩子在遇到陌性男生时彼此之间不言而喻的默契,更别说是最好的朋友了。我漫不经心地摆了下手,拿起杯子凑到嘴边,一下子就烫到了舌头。
他从邻桌拽过来一把椅子,反着坐下,胳膊放在椅背上,朝我伸出一只手,说:“我叫艾略特·桑德斯。”虽然感到过于正式,但我还是握了一下手。“这位是朱尔斯。”他朝身边的朋友努了努下巴。显然薇伊对他“够高”的评价是过于低估了。
朱尔斯屈身在薇伊身旁坐下,那把椅子在他屁股下面简直就像个玩具。
她对他说:“你可能是我见过的个子最高的人了。说真的,你有多高?”
“六英尺十英寸。”朱尔斯无精打采地坐在椅子上,胳膊抱在胸前,嘟囔道。
艾略特清了清嗓子,“女士们需要来点什么吃的吗?”
“不必了。”我举起了杯子,“我已经点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