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架设电报线路来说,最早注意到朝鲜电报的是日本人。光绪八年(1882年),日本政府就劝说朝鲜政府,于汉城、釜山、元山、仁川等各地之间架设电线。光绪九年(1883年),日本与朝鲜订立《日鲜海底电线架设议定书》,并委托丹麦大北电信公司,架设自日本九州长崎经对马至朝鲜釜山的海底电线。中国方面知道,电报事业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关系政治与军事。所以当看到日本架设日朝电线时,中国开始紧张起来,李鸿章遂令督办电报局的盛宣怀等研议筹办中朝电报事宜。光绪十一年(1885年),中朝订立《中韩电线条约》,该约规定:中国电信局贷款十万两予朝鲜,架设一陆路电线(由奉天凤凰城经义州直达汉城,称义州线)……最值得注意的是明文规定架设后二十五年以内,朝鲜不得允许他国政府或公司,在朝鲜境内另设水陆电线。至于电线一切事宜,则全由中国代管,嗣后朝鲜政府如欲扩充或增设,亦须由中国电局承办。日本对于义州线的架设大表异议,驻朝鲜署使高平小五郎于得悉“海镜号”船上一批中国电线技术员工抵达朝境之后,即以朝鲜政府违反《日鲜海底电线条约》为口实,向朝鲜政府提出抗议。最后,日本提出补偿因义州线架设所造成的损失,并另建汉城至釜山的京釜线。在袁世凯的干预下,日本与朝鲜再次订约--《日鲜海底电线条约续约》,续约明确朝鲜境内电线“任朝鲜政府自行架设”。随后,袁世凯不顾日本的反对,迫使朝鲜外署出文邀请中国代办。这样,中国实际掌控了京釜线的架设权。京釜线与义州线一样,也由中国出资,朝鲜分二十五年偿还,并且管理人员均由中国电局选派。这样一来,日本想控制朝鲜电报线路的计划落空,很是不甘心,对袁也多为气愤。
采矿之争,袁世凯与日本也争锋相对,结下心结。日本对朝鲜的采矿最为积极,壬午事变前,日本就曾向朝鲜提出采矿建议,但朝鲜因担心技术等问题,没有同意。壬午事变后,日本向朝鲜提出采矿权,作为“赔偿金”之一部分,但未实现。光绪十年(1884年)前后,当各国都纷纷放弃在朝之采矿权之际,独有日人伊藤尔次郎在汉江流域取得采金沙之权。后来,日本又借《汉城条约》,向朝鲜进一步要求采矿权。袁世凯在朝期间,多次阻止日商在朝采矿。日使不满袁世凯的干预,转而偏袒、保护日商。日使尾山鼎介,甚至日外务井上大臣也亲自为日商的采矿权斡旋,怂恿日商入朝采矿,遂日商在朝采矿权得到巩固。
在发展渔业上,中日在朝鲜也展开了角逐。朝鲜三面临海,沿海岛屿甚多,发展渔业具有优良的条件。但受种种限制,捕鱼业并未受朝鲜重视。相反,中国、日本在朝鲜对发展渔业甚是积极。中国的渔船大多在黄海一带,规模不大;而日本的渔船则遍及朝鲜东南部海岸。对于日本在朝鲜的大规模捕鱼,袁世凯先是采取观望的态度,但后来看到日本越来越猖狂,不断有渔民纠纷发生,特别是日本在济州岛捕鱼猖獗,朝鲜渔民常受日本捕鱼者欺凌时,袁世凯遂极力反对,要求日本停止在济州岛的捕鱼作业。1890年,日本口头答应停止在济州岛捕鱼,但同时向朝鲜提出,允许日本扩充釜山租界;于全罗道择二三小岛设栈,供日渔民之用,稽征其地租;在全罗道择地开港等三项要求。对于这三项要求,袁世凯都表示反对。袁世凯认为釜山港乃朝鲜天然屏障,是海防要塞,关系朝鲜安危大局,千万不可租给日本;日本政府指明要在全罗道择二三岛屿设栈,目的是想乘机占领这些岛屿,朝鲜也万不可答应;开放口岸,更是居心不良,也不可轻易而动。袁世凯还写了《朝鲜日本商办换停济州渔采论》一文,告诫朝鲜政府万不可答应日本的这三项无理要求。经袁世凯干扰,最后日本的这三项要求夭折。日本对袁世凯更为不满,甚至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