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的,动物只是些机器,不会感觉痛苦,这一类的说法,至今仍盛行不坠。这是我们价值观的一部分,到现在,发现自己曾受这些价值观影响时,我常常还会感到意外。在我们日常作息中,已经视这些价值观为当然而不会产生怀疑。
不知道威斯康星州基瓦斯肯镇上的衮衮诸公,是否仍享受一年一度的同济会射火鸡大会?因为截至1971年为止,他们对这项每年举行的乐趣与猎物比赛毫无惭愧之心。你会想:到底这项运动有些什么特别,会使这些同济会的会员产生这样大的娱乐效果呢?
答案是火鸡。
火鸡让初到美洲的清教徒吓了一大跳。它们大概不是上帝所造最聪明的动物,却因拥有自身的尊严,而成为欧洲许多寻求自由人士心目中新世界的一个象征。在一年一度的同济会园游会场,火鸡的脚被绑起来,头变成提供欢乐的标的物;火鸡无法让自己松绑,只能任由喝醉的与会者一再地攻击。
事实上,这些火鸡被捆得牢牢地;万一在挣扎求生时把翅膀或腿弄断──这个现象时常发生,火鸡的头还是会左右移动,因此很能满足这些“勇猛”的猎人,使它成为欢乐嬉戏的标的。
只要我们认为动物都是根据本能而做出反应,那么动物不会感觉痛苦的理论就言之成理了。因此,同济会这些射手快乐地瞄准火鸡头时,就如同瞄准纸板做的目标般,不会觉得良心不安。他们大概真的相信火鸡不会痛。
但是根据本能来反应的说法和没有能力去感觉痛苦的说法之间的意义,相差十万八千里。对任何生物而言,感觉痛苦的能力是使它避免受伤;靠着身体感觉和神经系统,我们可以感到痛,痛不靠抽象的思考能力让我们知道。动物的神经系统,巧妙地把它和所生长的大环境相调合。
在很多情形之下,这些动物的感官比人类的感官还要敏锐。从生理学的观点来看,动物不能感觉痛的说法没有办法成立。事实上,李察·沙坚所着《痛的范围》一书中表示:
事实证明,高等哺乳脊椎动物和人类感觉痛的经验相同。撇开错综复杂的大脑皮质部分(它不能直接感觉痛),高等哺乳脊椎动物的神经系统和人类几乎完全相同,对痛苦的反应也很类似。
和动物的感官功能比较之下,人类逊色太多了。比如说筛骨细胞主管嗅觉,人类的鼻子里有500万筛骨细胞。相较之下,德国牧羊犬有2亿筛骨细胞。谈到听觉,人类又是没得比的,德国牧羊犬能清楚地听到183米外的声音;距离超过183米外,人就什么都听不到了。即使是凶狠的鲨鱼,也有极敏锐的听觉。
澳洲的西奥·布朗就利用这项特点,做出鲨鱼音乐驱逐器。发明这项产品的灵感,来自于当他放狐步舞曲或是华尔兹时,在很远的鲨鱼都会闻乐而至,但是一旦他放摇滚乐时,鲨鱼立刻转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