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由不同的人群的集合体所构成。不同的人群集合体形成不同的结构,一个结构中的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interaction)就构成一个博弈。这个博弈是广义上的。社会中有不同的文化,人类有文明、道德,如果说文明、文化、道德等是宏观的社会现象,那么还存在微观的社会现象,如:群体为什么有合作又有不合作?为什么人群之间或集团之间有“威胁”或“承诺”?这些都是博弈论研究的对象。本书下面将努力用博弈论的基本思想来解释社会中的这些现象。
博弈论对人的基本假定是:人是理性的(rational)。所谓理性的人是指行动者具有推理能力,在具体策略选择时其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论研究的是理性的人之间如何进行策略选择的。
博弈论力图在这个最简单的假定下得到丰富的结论,正如我们下面所看到的,它确实做到了。博弈论专家的这种做法如同物理学家对自然的假定一样。大家知道,物理学家往往给出几个最基本的假设,这最基本的假设构成公设,其余的结论由它们推得,如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只有两条公设:(1)物理定律在所有参考系中不变;(2)在所有参考系中光速保持常数。多么简单的公设!在这两个公设下得出了惊奇的结论,如运动的参照系中尺子收缩,
时钟变慢,等等。相对论的这两条公设改变了物理学的整个构架,也改变了人们对自然的整
个看法!博弈论当然不是关于自然的,它是关于社会的,它不能构成人们对自然看法的革命。博弈论的假定是非常简单的,它能得出令人惊奇的结论吗?它能改变人们关于社会的看法吗?——这些是伟大科学的要求!我们将发现,博弈论确实如此!
本书力图用“科学的”方法来解读社会现象。经济学是对社会现象进行研究的科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等也都是社会科学。然而今天经济学已成了帝国主义,它的领域没有疆界。不仅仅经济行为是它的研究领域,它的研究范围是“经济的”行为,在经济学家看来人类的几乎所有的行为都是“经济的”,即在经济学家看来,其他社会科学无存在的必要。这里我们看到“经济的”等同于“理性的”。由此可见,研究互动中的理性人行为的博弈论在经济学家看来可解释几乎一切社会现象。
本书的写作方式是科普式的(popular science)。本书没有对博弈论作系统的论述,提到的理论有时缺少来龙去脉的交代。若读者对所涉及的理论感兴趣,请查找有关的书籍或资料。
这里讲一个小小的插曲。在与朋友聊博弈论时,他随意说了一句话给我启发很深。他说,中国人研究其他学问难说,但研究博弈论是有优势的。这句话是褒义,也是贬义。说它是褒义,是因为中国古代有很多这方面的著述与实践,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雄,其实是谋士之间的谋略较量,而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在今天看来就是一部博弈论教材!无论是兵书如《孙子兵法》、《三十六计》,还是现代流行的所谓“商战策略”、“公共关系”以及所谓“厚黑学”,都是关于如何赢得与人交往的胜利的,或者说关于在与他人的竞争或合作中如何获取成功的。说它是贬义,是因为,中国人走关系、相互算计是出了名的,中国人对博弈论有突然的悟性。我们常说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交往均是学问,是实用的博弈学问。而中国很多“做人”的道理,道出了如何在人与人的博弈中获取成功,如: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要得罪人,不要锋芒毕露(如“枪打出头鸟”),等等。不过,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人与人之间的所谓关系之学并不像西方那样是科学,而更像一门艺术。
本书下面将尝试着用博弈论解读人类的社会行动或集体行动——这里的社会行动或集体行动意指互动的人群集合体。读者将发现,原本复杂的人类社会的行动是容易得到理解的,并且会发现其中蕴藏着的一些道理。本书是解释社会现象的,其中的方法、理论与事例许多是经济学中的,然而本书不完全是经济学的。如果是经济学的,必须用完善的经济学理论来阐述和分析确定的研究对象,必须讲“供给”、“需求”、“价格”、“效用”、“边际”等概念及相应的原理,否则是对读者是不负责的。本书所做的是,力图用科学的方法对各种社会现象作出解释。当然经济学也是科学的,但是经济学已经形成固定的研究程式。我们这里只是告诉读者许多现象背后的东西。本书有些地方是哲学的,有的地方是逻辑的。我想说的是,我们所看到的社会现象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科学道理——本人认为这些现象的背后是理性和逻辑。如果本书能给读者带来一些启发,本人就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