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是建立在人是自利的人性假设基础之上的,因此,经济学的基本前提是理性经济人假设。理性经济人就是一切行为的目标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经济学正是在这一假设之下研究资源既定时的最大化问题,对个人是收入和效用最大化,对企业是利润最大化和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对社会是GDP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离开了这个假设,经济学的全部内容都要被推翻。
人性自利,亚当·斯密在18世纪的《国富论》中早就说过,这是市场经济的人性基础。其实,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早就发现了"人性自利"的道理,比如,"食色性也";再比如极端的表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还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
中国清代小说《镜花缘》一书杜撰了一个君子国,人人利他而不利己。在君子国里,也有交易行为,但卖者却少要钱,买者要多给钱。
买东西的人说:"我向你买东西所付的钱已经很少了,你却说多,这是违心的说法。"
卖东西的人说:"我的货物既不新鲜,又很平常,不如别人家的好。我收你付价的一半,已经显得很过分,怎么可能收你的全价?"
买东西的人说:"我能识别好货物,这样好的货物只收半价,太有失公平了。"
卖东西的人又说:"如果你真想买,就照前价减半,这样最公平。如果你还说这价格太低了,那你到别的商家那儿去买,看还能不能买到比我这儿更贵的货物。"
他们争执不下,买东西的人给了全价,拿了一半的货物转身就走。卖主坚决不让走,路人驻足观看,都说买东西的人"欺人不公"。最后,买东西的人拗不过大家,只好拿了上等与下等货物各一半才离开。
这个故事说的是利他的结果,当然在现实当中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经济学承认人是自利的,并不是赞扬这种利己性,只是承认它是无法更改的人性。每个人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可以实现社会利益。
不能把经济学中的利己、自利理解为要损人,它并不是通过损人来达到自利、利己的目的。经济学将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只利己但不"损人",比如"一个和尚挑水吃",这类人自食其力,既不占别人的便宜,也不会无偿帮助别人,即这类行为并不妨碍他人。另一类是不但利己而且影响他人,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好的影响,如"一人栽树,大家乘凉""一人种花,大家观赏"等;另一种则是不好的影响,如企业生产时排放污染物,破坏环境,厂商兜售伪劣商品等。
其实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自利"对社会是有很大贡献的。厂商为了利润才生产和销售产品,这样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源,他们就必须在价格、质量、包装以及服务等方面让你满意;厂商之间的竞争越激烈,也就是说,各个厂商追求私利的欲望越强烈,那么他们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就越周到,消费者从厂商的利己行为中也就可以获得越多的好处。
当然,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绝非单单出于"利己"之心,只有完善市场竞争体系并健全法律规范,才能使利己心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