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小说中大量的北京方言并不造成阅读障碍,在语境中能明白意思,但我不过瘾,为了更好地了解小说,也是更好地了解北京话,我还专门买了一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杨玉秀编著的《老舍作品中的北京话词语例释》,像读词典似的,读得饶有兴趣--我就能明白为何钱钟书读词典也读得津津有味。所以 1987年到《文艺报》工作不久,我时不时地蹦几句北京话出来,让同事们一愣,你刚来不久,倒学得快!其实我只能说词儿,连不成句子,那些词都是当初读书读来的。
我是通过老舍的小说来了解北京,并且爱上北京这座城市的。除了对老舍小说中的语词感兴趣,我对北京的地名也充满了兴趣。所以没有到北京之前,我对北京的地名已经很熟悉,因而一到北京就感到格外亲切。北京城的可爱,除了历史、文物、风景之外,老舍也是北京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老觉得文学史对老舍的评价没有到位,仍然偏重于意识形态的标准,就文学本体的价值而言,老舍和鲁迅是一样的高峰,如果就语言的影响而言,他仅次于毛泽东、鲁迅,他们对中国社会文化特别是语言的影响,随处可见。以前我不明白汪曾祺、林斤澜为什么老爱模仿京腔说话,也不明白北京人艺的艺术家为什么推崇老舍,但你到了北京,你就会发现老舍与这座城市是那样的融到一起,你会发现北京话是那么的迷人。我常常听人说一本书、一个作家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有时候会觉得那是一种夸张,如果说谁的作品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自己觉得也有些矫情,可他又确确实实影响了你的人生进程。比如我吧,两进北京,就是对北京城的一种迷恋,对北京文化的钟爱。第一次到北京是个青年,有闯天下的成分,1989年回到南京。十二年之后,年近不惑,在南方已经过得上小日子,但北京在我心里仍然是一个巨大的诱惑,有时候你会感到那种诱惑在心里燃烧,禁不住让我又重返北京。很多人奇怪,我自己知道我的血液里有北京文化的基因,虽然这些年有到上海、广州、昆明和其他城市发展的机会,而且条件还不错,但我知道这些城市的精神和我没有血脉上的联系,我宁可和那些刚分配的大学生住在一起。因为我能走在老舍写到的那些胡同里,呼吸到老舍小说里的空气,在北京的阳光和风里生活,哪怕有“非典”,有沙尘暴,那也是一种宿命,也是一种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