莴笋以食茎为主,很多人将叶子抛弃,很可惜。其实,莴笋靠梢头的嫩叶子,经水焯一下,烧热油,放锅里速炒,搁点辣的豆瓣酱,若是在上面浇上点带渣的臭豆腐卤水,就成了极有风味的季节性家常菜。也可以烧热油锅后,将红辣椒和蒜末煸香,再把莴笋叶放下去,嚓的一声,搁点盐,这么炒出来,比馆子店里的油麦菜有味道得多。莴笋叶切碎与豆腐同煮,也别具风味。
吃不完的莴笋腌起来,太阳底下晒干,装入瓶子或罐里,要吃时,切成碎丁,炒或不炒都行,滴几滴麻油,蘸点辣酱,咬在嘴中脆崩崩的响牙……就着喝粳米粥,不留意就吸溜两碗下了肚。
别看莴笋身架大,脚底下却没有多少扯扯绊绊的根系维生,稍一扯就起来了。莴笋主要靠宽大的叶片进行光合吸收营养,若叶片太密不透风,地气湿热的暖春天气里,根部经不住烘捂,常会湿漉漉烂秃了桩,顶部承接阳光的叶片虽仍在疯长,但轻轻一碰,就软软倒下来。到了初夏,莴笋的茎逐渐伸长和膨大,叶顶长出头状花序,花黄色,果褐或银白色,外面包着的冠毛,能像蒲公英那样被轻轻吹起飘向不确定的远方,充满了芳菲诗意。
莴笋是外来菜,我不知道它是否在唐之前就移民过来了?反正杜甫是很馋吃莴笋的,当年穷困潦倒困居夔州时,买不起市上很时尚的高价莴笋,就满怀希望在地头洒下种子,却只有野苋满地,心心念念的美味绿菜并不见长出来,于是写下《种莴苣》一诗以宣泄悲愤。不过,这老杜倒是远比西方童话里那个怀孕的女人好,那女人隔墙看见人家园子里莴苣叶碧绿诱人,口里实在馋不过,丈夫无奈之下跳墙偷来给她吃,由此铸下大错——那莴苣是巫婆的,受了挟制,孩子生下来便骨肉分离,被巫婆抱走。
早年辅导儿子读《格林童话》,有《莴苣姑娘》一篇,内容与《灰姑娘》相近。后来我无意中看农业资料得知,西方本土的莴苣,都是那种食叶的生菜。而莴笋这个名字,品咂出的是地道的江南风味,也更容易让我忆起过往的乡村岁月。想来,那个西方童话里大肚子女人所馋的,仅是碧绿的叶而已,她未必懂得食茎以及食茎之外的许多风味。
写过《雨巷》的戴望舒有留洋的背景,所以他称莴笋为莴苣,其诗集中有这样两句:因为小病的身子在浅春的风里是软弱的/况且我又神往于家园阳光下的莴苣……
如果有谁问起,我们有多少前尘往事都遗落在“浅春的风里”?隔了岁月的迢迢光阴,我们还能看清家园绿畦的方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