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节:胜利的前夜(6)

南渡北归:北归 作者:岳南


毛泽东是1918年夏天从湖南乡村走进北大的,就在这期间,他和大名鼎鼎的胡适以及北大学生领袖傅斯年遭遇了。许多年后,毛在延安那口黄土凝成的简陋窑洞里,于寂静的夜幕中伴着青灯向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回忆了这段使他刻骨铭心的经历:“我自己在北平的生活是十分困苦的。我住在一个叫三眼井的地方,和另外七个人合住一个小房间,我们全体挤在炕上,连呼吸的地方都没有。每逢我翻身都得预先警告身旁的人。”[27]“对于我,北平好像花费太大了;我是从朋友们借了钱来北平的,来了以后,马上就必须寻找职业。杨昌济——我从前在师范学校的伦理教员,这时是国立北京大学的教授。我请他帮助我找寻一个职业,他就把我介绍给北大的图书馆主任。这主任就是李大钊,他不久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创立者,后来被张作霖枪杀了。李大钊给我找到工作,当图书馆的助理员,每月给我一笔不算少的数目——八块钱。”又说:“我的地位这样地低下,以至于人们都躲避我。我担任的工作是登记图书馆读报纸的人们的名字,可是大多数人,都不把我当人类看待。在这些来看报的人们当中,我认识了许多有名的新文化运动领袖们的名字。像傅斯年、罗家伦,和一些别的人,对于他们我是特别感兴趣的。我打算去和他们开始交谈政治和文化问题,可是他们都是忙人。他们没时间去倾听一个图书馆助理员说南方土话。”[28]

这段回忆不但令毛泽东感到悲伤,亦令后来的天下读者备感心酸,或许没有人想到,一个后来号称推翻“三座大山”的世界级巨人,居然还有这样一段卑微的伤心史。从这段不愉快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当年在北大一呼百应、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傅斯年,的确是“目空天下士”的。令后人不可思议的是,傅、罗等几个在北大读书的毛头小子,居然不把眼前这位即将成为“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和大救星”的伟人当人类看待,真可谓有眼不识泰山了。但,同那个时代所有的人一样,傅斯年没有想到毛泽东日后会成为比他还要不可一世和充满霸气与豪气的一国之主,当然更不会想到许多年后有延安相会这一段插曲。倘傅氏有先见之明,以他的聪明与世故,想来是会“有时间”去好好聆听一下这个图书馆的登记员说几句“南方土话”的。

不过,事情总是在不断变化中,当时人微言轻的毛泽东,对傅斯年等人搞的那些个东西,也由最早的崇拜渐渐转为失望。据傅斯年的侄子傅乐成说,“毛在北大写信给朋友,说他被孟真先生和罗家伦等人欺骗了。因为他们不像他在长沙耳闻的那么优秀”[29]云云。这就是说,后来的毛泽东以他的磅礴之气与对世事的深明洞见,已不把傅斯年、罗家伦之辈放在眼里了。正如毛泽东自己所言,在穷困潦倒中,他于这座帝王之都的公园和故宫宫址“看到了北国的早春,在坚冰还盖着北海的时候,我看到了怒放的梅花。北京的树木引起了我无穷的欣赏”。[30]——这个时候,一个辉煌的大梦已在毛泽东心中萌生,即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春破茧而出,一飞冲天,于古老的天安门城楼上投下巨影。

而傅斯年这边,对后来跑到偏远山林河谷与黄土高原拉杆子闹革命,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人物,很长一段时间同样未放在眼里。1932年9月18日,傅斯年在《独立评论》发表《“九一八”一年了!》政论文章中,谈到中国政治的出路问题,认为国民党自身已腐化堕落,弄得天怒人怨,国势频危。“今日之大难题,即在国民党自身弄得没有办法,而中国并没有任何政治力量可以取而代之。好比明朝亡国的时候,南京北京的姓朱的都不高明一般。”对有人提出共产党是否可取而代之的疑问,傅的回答是:“共产党自身的力量也正有限,以我前者同共产党共事的经验论,不能不觉得他们也是感情的发泄,而并无建国之能力,所做的工作很多还是洋八股。”[31]

令傅斯年深感汗颜的是,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已是星转斗移,物是人非,天地改色,老皇历随风飘逝了。转瞬间,当年的北大故旧,穿过历史的隧道,竟跑到陕北的窑洞里再叙短长,纵论天下大势。只是那位原北大图书助理员如今已作为一颗政治巨星,在这块风清月高的黄土高原腾空而起,中国的命运也将由于这个人的一举一动而重新改写。相对当年气壮山河的高大身躯,今日的傅氏只是作为一可有可无的策士、辩才,或媒婆一样的“中间人”出现在光芒四射的超级巨星面前,并笼罩在毛泽东的巨大阴影之下。世事轮回,阴阳转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二人的政治地位发生了强烈逆转,各自内心的复杂、感慨之情自是不足为外人道也。有人云,傅斯年一生“误在多读了书,沾染上知识分子的缺点、弱点,不然,他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创业人物”。[32]这话也许不差,但历史正是由一个个失误与成功对接而成的,世人终于没有看到傅、毛二人像当年刘项一样争天下的局面,更没看到傅斯年建国立号的功业,所看到的只是一位策士与一位政治巨人在昏黄的窑洞中席地而坐的背影。一位西方哲人说过:“如果人不是从一岁活到八十岁,而是从八十岁活到一岁,大多数人都可能成为上帝。”傅斯年之悲剧,或许渊源即在此不可逆转的铁律和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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