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前言

不堪回首 作者:洪君彦


前言

2004年2月23日,香港《明报》世纪版开始连载我的回忆文章《我和章含之离婚前后》。但文章刊登了三天,全文尚未登完就于2月25日停稿了。一篇文章突然腰斩,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当时四面八方的读者(包括新加坡报界)打电话到《明报》询问因由;我家的电话也响个不停,我的亲友、同学和学生辈从美国、法国、北京、上海纷纷打电话来问我:文章登了一小半突然停了,究竟为什么?他们一致要求继续登完。那一阵网上的讨论更热闹了。有同情我被剥夺话语权的;也有人恶意讽刺谩骂,说我话说了一半不敢说了,不像个男子汉。而各种奇谈怪论也出笼了:有人怀疑《明报》慑服于某种压力把文章停了;还有人猜测可能是我的版权被买断了,担心这篇文章再不能见天日;有人说,是不是文章中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玄机等等。总之,人人都觉得事情太古怪,太不可理喻了。

其实,以上种种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虚构。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我在2004年2月26日在《明报》刊登的停稿启事所说的。我说:"《我和章含之离婚前后》一文全部是我的亲身经历,是我前半生坎坷遭遇的真实写照。今应女儿洪晃的请求,续稿暂停。"

女儿洪晃的请求是唯一的原因。女儿是如何请求我的?在2004年3月的《北京青年周刊》上有洪晃的一段话可以说明:"我说,没有觉得你不能说话,但我就跟你说一句话,因为你爱我,你女儿这辈子就求你这一件事。我爸想了两分钟,说你要这么说,就撤!我也挺感动的,他憋了三十年有话要说,有些事情真的是能忘掉就忘掉。"

女儿求我撤稿时还说,当时她母亲病重住院,怕该文章影响她的病情,要我暂停。并说:"爸,你干脆多写点以后出本书。"所以女儿的本意绝不是剥夺我的话语权,而是发表文章的时机不对,所以建议我缓一缓,往后推。

至于停稿后我的感受,我在2004年6月4日给女儿的信中也讲得很明白、坦率:"我已古稀之年了,还能有几年在世?趁我记忆力还未完全衰退,还历史本来面目。我们这代人活得很累很苦,留下一点史料给后人参考。你是我唯一的女儿,爸是爱你的,绝不会做出损害你的利益的事。但也请你了解爸爸的心情,让爸爸有生之年做点他随心的事。文章没登完便夭折了,亲友们问起我,我总有点不快,似有骨鲠在喉之感。"

2006年2月中旬洪晃来电话说:"爸,把你文章的后半部分放在我的博客上登吧,我的博客点击率非常高……"

既然女儿已经理解老爸的苦衷;既然我已下决心不再哑忍,要在有生之年澄清我蒙受了几十年的不白之冤,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既然我要以"文革"幸存者的身份,提出对"文革"的控诉,留一些史料给后人;那么我必须把三年前完成的文稿进行修改、补充,以较完整的面貌呈献在读者面前。我期望以此行动对读者、亲友以及我自己作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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