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读人的下一步,就是清除自己脑海中的成见,拿掉阻碍谨慎、反省力的各种惰性。如果你先放了半缸冷水,你就不可能泡到热水澡。所以,假如你希望能看准人,你就必须从头来过,不带一丁点的偏见与结论。把自己想象成多年沉积了各式各样偏差和成见的水管,你必须刮掉那些沉积物,让信息畅通地来去。
大部分人多少都知道自己有哪些偏见。虽然我们不愿意承认,但我们总是依照人们的种族、性别、年龄、国籍、经济地位或外表来评定一个人。记住,数以百计的特质会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深远影响,却没有一种特质能单独发挥作用,也没有一种特质,会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比其他特质更重要。只凭习惯而采用某种特质去评估他人,是极为严重的错误。这类的刻板成见,会使你在还没开始读人以前,自己就先出局。
我发现,强迫自己去承认自己的偏见,正是克服它们的第一步。只要你知道自己正以某些偏见来对人下结论的话,你就能有所克制。你可以检视自己的偏见,并提醒自己,在资料不够充分以前,不可武断地评定人。你一定要对人有充分的数据才能看出其中的模式,使自己更进一步地了解对方。所以,强迫自己去找线索吧!
在选择陪审团时我也常用这一招。在面试过数以千计的人选后,我注意到,有相同特质的人,多半想的、做的也差不多(很自然的,我的偏见也会开始成形)。
我会认为“有钱人”比“穷人”对犯罪的态度更严厉;而留长胡子的男士比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男士更倾向自由主义;年轻人比上年纪的人更不尊重权威。当我评估的人不巧掉在一个或几个上述的特别团体时(其实这几个团体等于包括了所有人),我会秉持良心,努力地把成见丢在一边,搜集并衡量对方的资料,否则就不能算做了准备动作。
还有一种“偏见”——“快捷方式思考”——达到结论的最简单途径,没有成见这么明显,但是这种做法很普遍,广告商每天都用它来卖东西。以“市场最热卖车种”来招揽顾客的广告很吸引我们,因为我们会自然而然地下结论,认定假如“其他人”都买这种车的话,那它一定是最好的。这个跳进结论法,可比翻遍几柜子的《消费者报告》(Consumer Reports)才做出个有凭有据的决定要简单得多。事实上,那款车可能是全市场上最差劲的车种,能卖得好的唯一理由,只是因为宣传打得猛。这种“快捷方式思考”也会妨碍我们读人,我们总以为一个用字遣词冠冕堂皇的人就学识渊博、值得信任,而一个在室内戴太阳眼镜的人就一定鬼鬼祟祟。如果我们不进一步深究和检验我们的“瞬间判断”,我们就很可能会犯错。
我可以以一宗谋杀案的陪审团选择过程来说明这个的重要性。当时有名穿着优雅保守的中年非裔美籍(African-American)男士,戴着太阳眼镜,一连三天到庭。律师团这边觉得奇怪极了,心想,这到底怎么回事啊?他是夜夜笙歌才弄得看不清楚吗?还是要炫耀服饰或故作特别?会不会是要遮住被揍的瘀青?太阳眼镜当然某种程度地反映了他的性格?法庭里开始流传不同的揣测,数目简直和法庭里的律师数目一样多。终于检查官代大家问了那个问题,这名准陪审员摘掉他的眼镜给大家看——原来他有一只眼睛会对光敏感。
假如某个决定不是非常非常重要,那你可以在判断人时抄“快捷方式”,以便省时间。但如果那个决定对你个人或事业的成功非常重要的话,快捷方式思考绝对不够好!这种情况下,你必须自问到底先前有没有成见,所做的结论是否受到影响,因为你不能冒着从A猛跳到Z却不在这中间停留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