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抢劫阿拉伯人

哈克流浪记 作者:(美) 马克·吐温


 

早上,瓦特森小姐很仔细地检查了我的衣服,不过道格拉斯夫人倒是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皱着眉头清洗了我衣服上的油渍和泥巴。这让我觉得我应该乖一点,如果我做得到的话。然后瓦特森小姐带我进入小室祈祷,但是这没什么用。她跟我说如果每天祈祷的话,那么不论我向上帝要求什么我都会得到。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我试过了。有一次我得到一条钓鱼线,但是没有钩子。没有钩子的钓鱼线,对我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我向上帝祈祷了三四次,要个鱼钩,可是我的愿望从没有实现。有一天,我请瓦特森小姐帮我向上帝要要看,但她说我是个白痴。她从来不告诉我为什么,而我也实在是搞不懂。

有一次我在丛林里坐下来,花了很长的时间来思考这件事。我跟自己说,如果人可以得到他们所祈求的任何东西,那为什么狄根拿不回他在猪肉上损失的那笔钱呢?为什么寡妇找不回她被偷的银制烟壶呢?为什么瓦特森小姐胖不起来呢?我对自己说,祷告是没有用的。我去跟寡妇讲这件事,她说人祈祷惟一能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恩赐”。这对我来说太沉重了,但是她告诉我她所指的是——我必须帮助他人,而且尽我所能地为他人做事,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要摒除一切一己之私。我想这应该包括瓦特森小姐吧。我走出森林,把这番话在脑子里想了又想,总觉得没啥好处——除了对他人来说——所以我最后决定再也不要为这件事情烦心了,于是就把它丢到一旁不管了。有时候那寡妇会把我带到一边,口沫横飞地跟我谈着上帝,可是也许隔天瓦特森小姐就会把她说的一切推翻。我猜大概有两个上帝,可怜的穷人呢,应该会站在道格拉斯夫人的上帝这边,因为如果他站在瓦特森小姐的上帝那边的话,对他是没有什么帮助的。我想通了,如果寡妇的上帝要我的话,我会站在他那边,虽然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因此比以前更好,因为我是这么的无知、顽劣又脾气暴躁。

算来也有一年多没有看到老爸了,这对我来说是再好不过了,因为他醒的时候常揍我,所以当他在附近的时候,我只好常常跑到树林里去。现在他可能已经淹死在离城20英里的河上游了,至少大家都这么说。他们猜那个人应该是他,说那个淹死的人跟他的身材很像,衣服破破烂烂的,而且留着一头少见的长发——这都很像老爸——但是他们认不清楚脸,因为长时间浸在水中的缘故,整张脸都模糊不清了。他们说他脸朝下在河里漂浮着,他们把他打捞上岸,埋在河边。可是我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我太了解了,一个淹死的男人不会背朝上,而应该是脸朝上,因此我知道这并不是老爸,而只是一个穿着男装的女人。所以我又开始担心了。我想那老头一定什么时候又会出现,虽然我打从心底不希望这天到来。

我们玩强盗游戏玩了将近一个月,然后我就退出了,接着所有的成员也都退出了。我们谁也没抢,谁也没杀,只是在那边装装样子而已。我们想突袭赶市集的庄稼汉和农妇,但是从来没成功过。汤姆把那些牲畜蔬果叫做“好货”,然后我们会去洞里炫耀我们的所作所为,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东西。但事实上我们什么都没做。有一次汤姆派一个男孩举着一只火把到镇上转了一圈,然后说他从私人渠道得到密报,说隔天有一群西班牙商人和有钱的阿拉伯人将要在好莱洞扎营。他们带着200头大象、600只骆驼,还有超过1000只的骡子,上头全部装满了钻石,而他们只有400名守卫。我们可以事先埋伏,然后杀人越货。他要我们把刀枪准备好。虽然汤姆从来没有真正追赶过一辆马车,即使马车上满载的只是蔬果。但是他说我们必须把棍子和枪准备好,虽然这些只是木条跟扫帚柄,而且当你想把它磨亮时,它已经烂到只剩一堆渣滓了。我一点儿都不相信我们可以打败那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是我很想看看骆驼和大象,所以隔天我就参加了这次突袭。当我们得到信号的时候,我们冲出林子往山下跑,可是那里并没有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也没有骆驼和大象。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群参加主日野餐的小朋友。我们把他们的野餐弄得一团糟,搞得小朋友四处奔逃,可是我们什么都没得到,只抢到一些甜甜圈和果酱。最后班恩抢到一个破玩偶,而乔依拿到一本赞美诗和传教本子,后来老师跑过来,叫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放下。我告诉汤姆我根本没有看到钻石,他说那里其实有很多钻石,而且阿拉伯人、大象以及其他的东西也都在那里。我说那为什么我看不见呢?他说真希望我不要那么笨,只要去读一本叫做《唐吉诃德》的书,我就不会问这种无知的问题了。他说这一切都是由法术形成的,又说那里有上百个士兵、大象和财宝等等,但是我们的敌人是所谓的魔术师,他们把所有的一切都变成小朋友了。我说,好吧,那现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去找那些魔术师啦,但汤姆说我真是一个没脑筋的人。

“为什么要去找?”汤姆说,“魔术师会召唤很多精灵,他们会把你碎尸万段,而且他们像树一样高,跟教堂一样大。”我说:“那如果我们也召一些精灵来帮忙,不就可以打败他们了吗?”

“你要怎么把他们召来?”

“我不知道。那些魔术师是怎么把他们召来的?”

“他们只要擦亮一盏神灯,那些精灵就会从闪电交加的烟雾中出现,去执行你所指派的任何任务。他们来去自如,本领可是大大超乎你的想像呢。”

“谁可以召唤他们前来呢?”

“当然是擦亮神灯的人啊,这些精灵只听从那个人的使唤。如果他命令他们用钻石建一座60英里长的宫殿,然后用口香糖或其他什么东西把它填满,再从中国抓一个格格来跟他结婚,他们也会做得到——而且他们必须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之前完成。他们甚至可以把这座宫殿移往你想去的地方。你明白了吗?”

“我想他们是一群大笨蛋,自己有豪华皇宫不住,却只会听从他人的使唤。假如我是他们其中一个的话,一定会赶在主人召唤我之前赶去耶利河抢那盏神灯的。”

“哈克,帮帮忙。当你的主人擦亮神灯的时候,不论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要听从召唤。”

“什么?像我这样如树一般高、像教堂一样大的精灵也不能抗命吗?好吧——那我就去吧!但是我会把我的主人捆在全村最高的树上。”

“去!唉,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哈克,你什么都不知道,真是个白痴。”

我把这些事反复想了两三天,最后决定要看看油灯中是不是真的有精灵。我找了盏旧油灯,跑到丛林里擦呀擦的,直到我满身大汗,心里想着我要盖一座宫殿,然后把它卖了——但是一切都没有用,没有出现一只精灵。所以最后我认为这一切只不过都是汤姆的谎话罢了,我知道他相信真的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但是对我来说,我可不这么想,我看到的只不过是群小朋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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