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老爸的伤就好了,不但去找撒切尔法官,要他放弃那笔钱,而且还要我别再去上学了。他逮到我几次,揍了我一顿,但是我还是偷偷地去上学,让他气得不得了。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但是我现在就是故意要拿上学来气他。这场官司进行得很慢——似乎永远都不会开庭,而我不时地会从法官那里借两三块钱来给老爸,以免他揍我。每次他一拿到钱就喝个烂醉,而喝醉之后又会闹事,每次都会被关进牢房。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老是去道格拉斯夫人家闹,最后她警告说如果他再不停止胡闹的话,她就要不客气了。他可火大了,放话说要让大家知道谁才是哈克的老爸。于是在初春的某一天,他逮到我,划着一只小船,把我带到上游5英里远的伊利诺岸边。那里树林茂密,很少有人来,树林里有一间旧木屋,如果你不熟悉那里的话,保准找不到。他整天守着我,我根本就没有机会逃走。我们住在那木屋里,晚上他总是把门锁起来,将钥匙放在他的枕头下面。他有一支偷来的枪,我们靠钓鱼和狩猎为生。有时候他把我锁在屋里,自己划5英里的船到渡口去,用钓来的鱼换些酒回家,喝个烂醉之后就对我拳打脚踢。后来道格拉斯夫人终于知道了我在哪里,她派了个人想带我回去,可是老爸拿枪把他轰了出去,过了不久,我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觉得这样也不怎么差——当然挨揍除外啦。
这是一种闲散快乐的生活,整天懒洋洋地躺着,抽抽烟,钓钓鱼,而且不用读书上学。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变得破烂、肮脏。我倒喜欢这样,不像在那寡妇家里,衣服脏了得洗,吃饭要规规矩矩,头发也要梳整齐,每天正正经经地生活,还得受书本和瓦特森小姐的唠叨之苦。我再也不想回去了。之前我已经有一阵子不说脏话了,因为那寡妇不喜欢。但是我现在又开始骂了,因为老爸觉得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在这丛林里鬼混的日子真是快乐极了。
可是渐渐地,老爸越来越凶了,凶到我实在快受不了了,搞得我浑身伤痕累累。他常常出去,把我一个人锁在房子里。有一次他锁了我三天,我都寂寞得要发疯了。我想万一他淹死了,那我就永远没法出去了。我害怕极了,于是决定要想个办法离开这里。我试了好多次,可是都没有办法逃出去。这里的窗户小到连狗都爬不过去。我又爬不上烟囱,那里太窄了。门是用又厚又硬的橡木做成的。老爸防我防得很紧,每次出去从不会留下刀或其他工具在屋里,我翻箱倒柜找了好几百次,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找东西上头,因为那是惟一可以打发时间的方法。最后我终于有了点收获,有一个缺了手把的生锈的木锯藏在屋顶上的椽架和墙板之间,我把它上了点油后就开始行动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本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防备风从木头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下掀起毛毯,看见一个很大的洞,足够让我钻出去,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可是我刚要往外爬,忽然听见老爸的枪声在林中响起,我赶紧掩藏好证据,把毛毯放下,将锯子藏起来。不久,老爸就进来了。
老爸心情不太好——这是他的天性。他说他到镇上去,却什么鸟事都不顺。他的律师说如果继续上诉的话,他就可以获胜,而且可以拿到那笔钱。可是撒切尔法官知道怎么样拖延这起官司。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让道格拉斯夫人成为我的监护人。他们预测胜诉的机会很大。我大吃一惊,因为我不想再回到寡妇那儿被“教化”。后来老爸开始咒骂每件事和他能想到的每个人,一个也不放过,最后甚至把一群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都没头没脑地骂了一顿。他说他倒想瞧瞧那寡妇如何争到我。他说他会保持警觉,如果他们敢玩什么花样的话,他就会把我藏到10英里外的地方,他们绝对找不到的。我听了觉得很不安,但是不久我就下定决心要立刻行动,绝对不让他得逞。老爸叫我去船上帮他拿几样东西:一包25磅的玉米粉、一块腌猪肉、几夹子弹、四加仑威士忌、一本旧书和两张用来包弹药末的旧报纸,还有一些大麻。我把它们打好包,然后坐在船头休息。我仔细地想了一下,如果能拿到枪,我就可以跑到树林里。我想我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并且只在晚上走动;我会在乡间四处流浪,以打猎或捕鱼为生,离那老头和寡妇越远越好,直到他们永远都找不到我。我判断,如果老爸今晚喝得够醉的话,我就可以逃走,而且我觉得他一定会喝醉。我想得太入神了,以致于忘了时间和周围的一切,直到老爸大声咒骂着走过来,问我是睡死了还是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