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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39)

长腿叔叔:亲爱的敌人 作者:(美)简·韦伯斯特


 

亲爱的长腿叔叔:

天啊! 纽约好大。伍斯特和它相比不值一提。告诉我,您真的住在如此嘈杂、人潮汹涌的城市吗?我只住了两天,但恐怕需要几个月才能缓过劲来。我不知道如何向您描绘我的见闻。不过我猜您都知道,因为您就住在这里。 

那些街道真的很有趣,不是吗?还有人群?商店?橱窗里有那么多美丽的东西,一辈子也穿戴不完。

我们星期六早上一起去购物。茱利亚带我们来到一个我生平所见最美好的地方,白色和金色的墙,蓝色的地毯,丝绒窗帘和镀金椅子。一位漂亮的金发小姐穿着一袭黑丝拖地裙对我们笑脸相迎。我以为我们参加了一个社交拜访,就去和她握手,不过我们仅仅只是买帽子而已,至少茱利亚要买帽子。她在镜子前坐下来,试了一打帽子,一顶比一顶漂亮,最后她选择了两顶最漂亮的。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事情比坐在试衣镜前,买下任何一顶你喜欢的帽子而不用考虑它的价钱更快乐。

我们买完东西后,到雪莉饭店与杰维少爷会合。我想您一定到过雪莉饭店吧?如果将它与孤儿院的饭厅相比较,您就能想象我的感觉了。孤儿院的饭厅只有铺着油布的桌子、打不碎的白陶盘子和木制刀叉。

吃鱼时,我用错了叉子,好心的服务员给我换了一把,还好没有人注意到。 午餐过后,我们前往剧院——它真是金碧辉煌,我无法相信自己置身其中——我每晚都梦见的地方。 

莎士比亚太奇妙了!

在舞台上,《哈姆雷特》比我们学习的好得多,我本来就很喜欢它,现在,天啊! 

如果您不介意,我想去演戏,不当作家了。我转到戏剧学校好吗? 我会在演出时给您保留一个包厢,而且从舞台上对您微笑致意。请您在外衣上别上一朵红玫瑰,这样我就能确定自己没有搞错对象。如果我弄错了,那可真是难为情。 

星期六晚上我们返回学校。在火车上吃晚餐时,餐桌上有粉红色的台灯,还有一个黑人侍者。我以前从不知道火车上还提供餐点,一不留神就说了出来。

“天啦,你到底在哪里生活的?” 茱利亚问我。

“一个小村庄。”我小声地回答茱利亚。

“难道你没旅行过吗?” 她这么问我。

“上大学之前没有,再说家乡离学校只有160英里,用不着吃饭。”我这么回答她。

因为我的话很可笑,她对我产生了好奇心。其实平日我很小心,但一遇到新鲜事就忍不住脱口而出,而且我常常大惊小怪。这种感觉真是奇怪,在约翰·戈利尔孤儿院过了18年,然后突然来到这个“世界”,着实让人晕头转向。

不过现在,我已经慢慢习以为常,不再像以前犯那么多错了,即使我跟其他女孩子在一起,也不再感到手足无措。从前,人家一看着我,我就浑身不自在,好像他们能看透我的冒牌新衣,知道里面是花格布衣服似的。我再也不会为花格布烦恼了,也不再为昨天忧虑。

我忘了告诉您,我们收到了花。杰维少爷给每个人送了一大把紫罗兰和铃兰。他真是个好人,不是吗?我对男人们一向没有好感——基于对理事们的评价——如今印象正在改变。

已经写了11页,太长了。别担心,我就此搁笔了。 

您永远的 茱蒂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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