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证券法》出台始末(2)

中国高层经济智囊 作者:杜博奇


与会者发现,讨论的第四稿与以前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的草案稿相比有大幅修改,或者说是根本性修改。于是,围绕《证券法》中要不要对一级市场证券发行行为进行规范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由于分歧严重而使《证券法》的颁布被迫搁浅。虽然厉以宁后来又主持召开了法律修改会,但由于分歧严重,草案最终还是没能定稿,从此被搁置,由此荒废3年多的光阴。

然而,分歧并不能阻挡经济的洪流。伴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股份制的进一步深化,证券市场内部欺诈、内幕交易乱象丛生,让《证券法》再一次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在草案搁置的3年里,围绕草案的调查、研究、讨论一直没有停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证券法》的出台成为当务之急,中央再一次将草案的审议提上了议事日程。

恰在此时,1998年3月,厉以宁当选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重新回到人大财经委任副主任委员。同年9月,在全国人大委员长办公会议上,重点讨论了准备再次提交审议的草案。最终,这部历经风雨的法律终于在1998年年底通过。

20年风雨历程,《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的着述、《证券法》的颁布都倾注了厉以宁的心血,也显示了他深厚的理论积淀。

投身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进程的同时,厉以宁敏锐地意识到人才--特别是经济、金融和管理方面的现代化人才--将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植根于北大沃土的他,非常重视本领域内人才的培养。说到这儿,我们不得不谈一谈北大光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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