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匆匆忙忙地跑进电梯,
对电梯管理员说:
“快!帮我按二楼,我赶着出去打球。”
让仇人变成爱人
我的女儿今年刚上小学三年级,她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因为每次都能抱回一摞英文故事书。
总见她在灯下捧着书看,读到紧张处,眼睛都不眨一下,甚至把脚缩起来,蹲在椅子上看。
有一天,我好奇地问:
“你看得懂吗?书那么厚,你不觉得累吗?”
“当然看得懂。”她头也不抬地回答。
我凑过去,发现那书写得很深,便指着其中一个冷僻的字问她:“是什么字?”
“不知道!”
“不知道?”我惊讶地说,“不知道你怎么看?”
小丫头居然理直气壮:“猜呀!多看几次就懂了。”
课本可以是故事书
每次见她抱着“砖头书”看得津津有味,我便想起自己当年读英文的窘况。
初中,我拿起英文就头痛;高中,我的英文是补考过关;大学,我的英文重修;到美国上研究所,最苦的就是K书,即使后来用英语教课,我也从来没喜欢过英文。可是,我的小女儿,学英文不过四年,为什么已经能乐此不疲呢?
有一天,我看到她的英文课本放在桌上,便过去翻了翻。这下子,我懂了,原来她的英文课本写得非常生动,就像一本故事书。
“看!人家美国教育做得多好,课本编得多生动,怪不得孩子喜欢读。”我心想。
仇人变爱人
隔了不久,我回到台北,因为书愈来愈多,不得不重新筛选,把不重要的抛弃。
我坐在旧书堆里一本本地翻,看到一本封面上画得乱七八糟的书,打开,原来是害我重修的大一英文课本。
“恨死这本书了,”我咬着牙,“害我差点没能毕业。”
翻开第一页,是哈佛大学校长对新生的演讲词。读了读,使我忆起儿子进哈佛那年,我和太太陪他去新生训练的情景。
这讲词写得还真有意思。我继续翻,看到毛姆的短篇小说《午餐》,写一个女人多么爱吃,又专挑贵的吃,差点让男朋友走不出餐厅,后来她终于变成一个大肥婆。
读到这儿,我大笑了起来。因为自己的写作风格,居然跟毛姆有点像,搞不好当年是受到他的影响。
我一页页翻下去,明明好像走过以前坎坷的石子路,却发觉二十多年不见,那石子路已经变成了平坦宽敞的柏油大道。
艰苦的跋涉不见了,代之的是四周美丽的风景。
我突然发现,其实国内的课本编得也很生动、很好看。如果我今天在书店里见到,只怕还会买回家呢!多好啊!一本小小的书,收集了这么多深浅适中的名家精品。
昔日的仇人,竟然变得这么亲切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