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我的另一种方式就是,让年幼的我去偷外公摆在供桌上,那个至高无上,阴森恐怖的家法---我外婆自制的鸡毛掸子,目的是拖延外公满院子追着抽她屁股的步伐。可案台太高,我太矮,没偷到鸡毛掸子,倒是把案台上的红布给扯掉了,贡品盘子碎了一地,外婆的排位翻下来,劈头盖脸的砸在我脑袋上,无情的,活活砸出一个铮亮的大金包。我第一次遭我娘一顿暴打,也是因为许来娣为掩盖真想,恶人先告状,非说我要拔鸡毛掸子上的鸡毛做毽子。
我娘以不尊祖先和恣意妄为的罪名,代替我外婆跟我“讲道理”,于是,我两天没有下床,我娘那挥着屠刀的大手,抡起半只猪肉半的胳膊,差点把我屁股打开花。从那时起,我学会了跟许来娣一样爱护姐妹的方法,尤其是对待许来娣,我从来是举一反三的。
不安了一夜之后,我跟爹打了招呼,到账房取了些钱就去找丁墨谙。我爹很好说话,好说话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好骗,当然,我这种小骗不算,我娘那才是坑害我爹一生的大骗。其实,我的确喜欢看书,只是不喜欢他们看得那种罢了。
丁墨谙何时何地都那么一身正气,精神抖擞,我因为没有睡好,有点发蔫。长风书坊就在闹市大街上,我常去逛,最爱些野史故事,简直爱不释手。因为丁墨谙跟在身边,我不敢造次,乖乖的跟着一排排的扫过那些枯燥无味的史书,一本,又一本,丁墨谙手快如闪,不大一会儿,已经抽出了十多本。
“真是太好了,都是新印出的书,很多修订了几次,内容很全。”丁墨谙面带微笑,一本本翻着,有种想把整个书坊搬回王府的冲动。
“恩恩,夫子先看着,觉得哪本有用,就买哪本,我也先去那边看看。”
丁墨谙没时间理我,头也没抬,点了点,继续挑自己的东西。我绕到另一排,挑起秘史丑闻一类的闲杂书等。我买了两本,先让老板包好,等丁墨谙出来的时候,满满登登的抱了一怀。书坊老板喜笑颜开,还特意派小厮跟着把这么多书送回王府。
丁墨谙见我手里有东西,十分好奇:“七小姐,你买了什么书?”
“佛经一类,可千万不能让我外公知道,不然我吃不了兜着走。”
丁墨谙大概是因为心情很好,朝我笑了笑,走到路边摊的时候,问我:“海棠糕,七小姐以前很喜欢吃,我给你买一个吧?”
我一愣,万万不能想到,这木头一般的丁墨谙居然还知道我喜欢海棠糕这码事,不过说回来,我爱吃甜,但凡甜的,哪有我不爱的。
我从来冷静,淡定自若的点了点头,笑笑:“好的,那就谢谢夫子了。”
见他转身去摊子上买东西,我心里甜的就跟吃了蜜一样,喜欢就是喜欢,只要对方做一点点事,都会让我感动不已,比如海棠糕。不喜欢的,做什么都不会喜欢,就算把奈良县,所有苏家分号的棺材铺都交给我,我也不会高兴,比如苏良辰。不过我不懂,苏良辰为什么非要纠缠我不放,按理来说,他应该对许来娣更感兴趣才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我吃着海棠糕,跟在丁墨谙身边慢步在街上,虽然夏日的太阳有点毒,不过我能忍。是的,为了丁墨谙我什么都能忍。也曾冥思苦想,若是以后,丁墨谙愿意带我走,让我离家出走,我也会考虑,其实我也不愿鱼死网破,可要是让我爹娘接受丁墨谙还有些难度,换到我外公,估计不等我说完,就暴怒地会用杀猪刀把我劈成八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