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重新与他的目光相遇,时间在那一瞬间一定停顿过--所有人、所有声音也在那一瞬间都仿佛潮水般突然退去。相信你们一定也曾有过那种错觉,那种恍如梦幻般美妙的错觉--空气里尽是天堂的回音,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相互注视,凝神屏息……然后,我看见,他向我走来,拉住我的手:“走,跟我走!”
“请问这是?”Jeremy没见过夏旸,一副不解的神情。其实他不可能反应不过来,至少他也应该听徐薇说起过,大概是装傻吧--他一向很能装傻。
夏旸根本就不理Jeremy,只是问我:“这是?”
“我是她男朋友。”Jeremy依旧坐在那儿,回答得不动声色、语气平缓。
“是这样吗?”夏旸仍然不看Jeremy,依旧只是问我……
“是这样吗?”夏旸追问不舍……
我突然想起那两次“事件”。
“对!”其实话说出口,我心里已经开始后悔,可我还是硬撑着,鼓足勇气直视他的眼睛。
夏旸松开了我的手,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向后台走去--依然是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我真是太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了!
“宝贝儿,吃水果!”Jeremy一定觉得很有面子,他挑了一颗又红又大的草莓递给我……
乐队一上来,我才明白原来都是夏旸的那帮哥们儿,难怪他今晚会来这儿。演出进行到一半,忽然听见主持的女孩儿介绍:“下面有请H乐队主唱、著名摇滚歌星夏旸。”夏旸走了出来--原来,那天因为是开业第一天,他那帮哥们儿特意请他来为他们撑场--在这种地方,他可实在是超级的“大腕儿”!
他唱了两首歌,然后我听见他说:“最后一首歌我想送给一个人,她此刻就坐在台下。真高兴又看见她……这是我很久以前曾经唱给她听的歌,那是我第一次约到她。我希望这首歌,能让她想起我们曾经的Careless-Whisper-……”
泪水瞬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所有“阳光下”的日子都仿佛潮水般层层叠叠涌上心头,并且,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辉--这一生里有过这样的时刻,也算值得了吧?我庆幸,我真的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儿,他再一次将我点燃;那一刻,我再次确信--即使丢掉整个世界,我也不愿意离开他。
他总能轻而易举就触到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于煽情也好,是善于做戏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可是,那会是假的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他的确总是能够将我点燃--在本就应该像火焰一般炫亮的青春的时候!
如果你问我:你最在乎一个人带给你什么?我会说:将我点燃!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爱他们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与之类似的美好事物、爱来到这世上的一次机会、爱这个蓝色星球的原因。所以我爱The Doors的那首歌:come on baby,light my fire……
因为在那首歌里,我找到了想要寻找的答案。
所以,我不会那么在乎结果--那么过程又是什么呢?
Jeremy把我拽走了。
外面下着雨,我坐在Jeremy的车里,哭了很久很久……车在雨中的城市里漫无目标地行驶--这样,他当然无法送我回家,所以Jeremy只能拉着我在街上兜圈子,等我平静下来……终于,我擦干眼泪,对他说:“送我回家吧!”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失眠的滋味。
第二天早上,等爸妈一走我就起床了。穿好衣服,洗了把脸,就直奔他那儿--我要见到他,马上!
在院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急风暴雨般的音乐。难道他也起来了?要知道我们的习惯可都是至少睡到中午的。迟疑了一下,推开院门进去,一眼就看见夏旸家的门窗都大敞着,门帘也被挑起来了,从敞开的门看进去,夏旸正拿着一把扫帚弯着腰扫地--跟着音乐的节奏。他真的起来了!
夏旸倒是有个好习惯,就是每天起床后都要用抹布擦一遍尘土。可扫地倒是少见,而且看来他似乎扫得很专心,连我走近了都没发现。于是我干脆站到他就要扫的地方……那个早上,那一瞬间,在急风暴雨的音乐声中,他扔掉扫帚,再次将我紧紧拥入怀中,他在我耳边大声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接下来的三天是无比疯狂的日子,我们没完没了地做爱,每时每刻都在一起,BB机关掉了,排练不去了,班也不上了,我们沉醉在前所未有的喜悦里,几乎忘记了凡间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