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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一个五年计划(2)

强国之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30个历史关键 作者:洪向华


9月底,周恩来和陈云先期回国,李富春领导中国代表团继续与前苏联政府谈判。前苏联对中国政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转由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苏联国家计委主席萨布洛夫负责。前苏联国家计委极为重视,曾组织人员,集中力量,着重审查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和要求援助的项目。中国代表团团员则分头向前苏联有关部、局介绍情况,交换意见。前苏联方面,详细地审查了全部的地质资料,为此,总理和陈云同志于1952年10月至11月间特地派遣地质部副部长宋应同志到莫斯科接受咨询,并再度让柴树藩同志到莫斯科协助沈鸿等同志参与谈判。1952年冬季,还成立了以李富春、前苏联国家计委主席、第一副主席、外贸部代理部长和总顾问5人组成的中心组,负责审查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草案)中的问题。中苏双方进行过多次小组会谈和高级磋商,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予以落实。

1953年3月8日,周恩来专程赶赴莫斯科,代表中国党和政府参加斯大林的葬礼。周总理利用工作间隙,抽出时间,听取了李富春同志关于同苏方商谈“一五”计划轮廓(草案)的情况汇报和意见。总理听得非常认真,亲自做记录,回国后又整理成文,分送有关领导同志征求意见。

3月中下旬,前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米高扬会同卡冈诺维奇、科西钦科、郭维尔等人,两次约见李富春。米高扬代表前苏联政府,对中国政府的《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计划轮廓(草案)》,提出了如下意见:

(1)关于工业发展速度,原定每年递增20%,但由于建设时期与恢复时期情况不同,速度定高了,摊子就铺得很大,力量分散。因此,计划每年递增14%或15%就可以了。

(2)中国工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缺乏自己的专家和地质资料。这两项工作,必须做在其他工作之前。前苏联的帮助可以减轻中国建设的负担,但毕竟很多工作要中国自己去做。设备不能完全依赖进口,能生产的要自己生产,这样,既可节省资金,又培养了技术力量。

(3)中国“一五”计划,需要大力发展手工业、小工业。手工业是增加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积累的来源之一。

(4)要注意考虑农业。过去3年,中国实行土改,农业收获很大。但今后这样的重要条件没有了,就要另想办法保证农业的继续发展。要保证肥料,注意发展城乡交流。

(5)铁路建设意义重大。

(6)五年计划在财政、金融、商品流通方面,还要花力量研究,因为计划中缺少财政和物资平衡。

4月初,李富春给毛泽东写信,汇报同米高扬会谈的主要内容,并决定派宋邵文和钱志道回国汇报,请中央对“一五”建设方针、规模及苏联援助总协定主要内容作指示。

随后,中共中央表示同意前苏联政府对我国“一五”计划所提建议,赞成前苏联援助项目清单中砍掉的三类项目:(1)没有地质资料的;(2)中国自己办得了的;(3)过几年才能办的。同意“协定(草案)”拟定的偿还援助费用的方式和数量;并授权李富春代表中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协定(草案)”经中央批准后,1953年5月15日,由李富春和米高扬分别代表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简称“5·15”协定)。中国代表团赴苏谈判援助中国的“一五”计划,历时8个多月,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前苏联援建156项建设项目的确立与实施

从1950年第一个项目开始建设,到1969年“156项”实际实施的150项全部建成,历时19年。其中建设的高潮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至1957年年底,“156项工程”中有一半以上的项目已按期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近千个工业建设项目,也初步改变了旧中国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旧中国工业设施的70%集中在沿海一带,有限的内地工业也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城市。占全国土地面积1/3的大西北,1949年的工业产值仅占全国的2%弱,近百年来始终没有工业基点。微弱的工业过于集中于东部沿海一隅,不仅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国家的经济安全也极为不利。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政府把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和其他限额以上项目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摆在了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内地。考虑到资源等因素,将钢铁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等,选在矿产资源丰富及能源供应充足的中西部地区;将机械加工企业,布局在原材料生产基地附近。在投入施工的150个项目中,其中民用企业106个,除50个布置在东北地区外,其余绝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即中部地区29个,西部地区21个;44个国防企业,除部分造船厂摆在海边外,布置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有35个。150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96.1亿元,其中东北投资86.95亿元,占实际投资额的44.3%,其余绝大多数资金都投到了中西部地区,即中部地区646 265万元,占32.9%;西部地区392 098万元,占20%。106项民用企业在西部地区建设的21个项目中,能源项目有:铜川王石凹立井、西安热电站、乌鲁木齐热电站、户县热电站、兰州热电站、成都热电站、重庆电站、个旧电站;有色金属项目有:云南锡业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东川矿务局、会泽铅锌矿;石油化工企业有:兰州炼油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兰州氮肥厂;机械制造企业有:兰州石油机械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容器厂等。由于每一个重点建设项目还需要安排一系列其他配套项目,因此,“一五”时期对西部地区形成第一次大规模投资,极大地改变了西部地区的落后面貌,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并且为中国工业化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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