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挡不住的血脉亲情
——两岸关系发展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愿。自1949年两岸分离以来,海峡两岸处于对立局面,但挡不住两岸同胞的血脉亲情,海峡两岸同胞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一直进行着不懈努力。
一、争取第三次合作
实现海峡两岸的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强烈愿望,如何实现统一也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国人共同关心的问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就曾试图“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
1955年4月23日,在印尼万隆举行的亚非政府首脑会议上,周恩来总理在会上发表声明指出:“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问题,特别是和缓台湾地区紧张局势问题。”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台湾问题的态度上出现了一个微妙的新的转变。
同年5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扩大会议上,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性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这是祖国大陆第一次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引起全世界的强烈反响。
1956年1月,周恩来在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斗争”的口号,并明确亮出“欢迎”的具体政策,“凡愿意走和平道路的,不管任何人,也不管他的过去犯过多大罪过,中国人民都将宽大处理,不咎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台湾这个行动中立了功的,中国人民都将按照立功大小给以应得奖励。”6月28日,周恩来在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宣布:“我代表政府正式表示,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并且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其他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这种商谈。”
1956年3月—7月,周恩来在多次接见原国民党一些将领时表示,国共两党可以重新携手团结起来,争取第三次合作,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台湾是内政问题,爱国一家,为什么不可以合作搞建设?只要政权统一,其他都是可以坐下来共同商量安排的。他还指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相见以诚。
1956年8月—10月,毛泽东在会见外宾时多次指出,“准备和蒋介石采取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我们过去合作过两回,为什么不能合作三回呢?”
1957年4月16日,毛泽东和周恩来在会见苏联客人时说,“国共过去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次日,《人民日报》首次向外公布了共产党准备与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的消息,引来各方注意。
1958年10月,毛泽东还表示,台湾如果回到祖国,照他们(蒋介石等)自己的方式生活。11月,毛泽东在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三告台湾同胞书》中呼吁,希望台湾当局“派出代表,举行和谈”。毛主席还强调“我们的和谈是真和谈,谈成了,内战就可以宣告结束”。
1960年5月22日,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并确定了对台工作的总方针。会议认为,美国正在对台湾当局施加压力,企图推行“两个中国”政策。为了粉碎美国这一政治图谋,宁可让台湾掌握在蒋氏父子手里,也不要落到美国人手中。对蒋我们可以等待,解放台湾的任务不一定要由我们这一代来完成,可以留给下一代去做。现在要蒋过来也有困难,应逐步地创造条件,等待时机成熟。
1961年6月,毛泽东在会见外宾时指出:“如果台湾不作为一个国家,没有中央政府,它归还中国,那么台湾的社会制度问题也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
1963年,周总理根据两岸关系的最新形势,在总结十年来对台工作的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将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是指台湾必须回到祖国的怀抱,这是原则问题,不容商量。“四目”则是具体的操作方案: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当地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由蒋介石安排;二、台湾所有军政费用和经济建设一切费用的不足部分,全部由中央政府拨付;三、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等到时机成熟后,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协商后再进行;四、双方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的事情。周恩来并指出,今日台湾问题之首要关键,在于促成国共第三次合作,使海峡两岸实现统一。只要海峡两岸实现统一,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台湾领导人意见妥善处理。
“一纲四目”对台方针的提出和实施,为解决台湾问题、推动祖国完全统一描绘了一幅壮丽蓝图,其中已经隐含后来“一国两制”的意思。但是,后来的 “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了对台工作和祖国统一大业。
二、咬定统一不放松
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随着世界局势日趋缓和以及中央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邓小平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继承第一代领导人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战略方针。
(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提出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在解决统一问题时,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尊重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并建议两岸尽快实现通航、通邮、通商。同时,中国政府命令人民解放军从当天起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
1979年1月,邓小平在访问美国时说,我们不再使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
198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提出了建议举行两党对等谈判、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提供方便等九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