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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改变了的中国改变了什么(8)

道理:中国道路中国说 作者:辛鸣


据有的学者统计,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45,接近于0.5这一国际社会公认的社会危机警戒线。这意味着什么?就是说,尽管我国经济发展使得这块“蛋糕”越来越大了,但不同社会群体得到的却越来越不平均了。尽管通过平均计算大家都在平均数之上,但这一平均数中我们一些先富起来的群体为贫困群体在统计上的收入提升做了功不可没的贡献。

关于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前段时间新华网做了一个很形象的图标,一块面包中的绝大部分被一个肥头大耳的人坐在腿下,而众多的小人物在争取一小片面包。什么意思?就是我们经济发展中的绝大多数成果被极少数群体所占有。尽管我们可以信誓旦旦地告诉老百姓,即使这一小块也比你在改革开放前得到的要多得多,你过去吃不饱,现在你吃饱了,但老百姓是不会买账的。

马克思曾经讲过:“一座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缩成茅舍模样了。这时,狭小的房子证明它的居住者不能讲究或者只能有很低的要求;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座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感到受压抑。”并且指出产生这种心理感觉的原因是:“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对于最大多数的群众来说,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利益增进就好像是“小房子”,虽有渐进的改善,但永远无法与既得利益集团的“宫殿”相比。如无改变,长此以往,这种“不舒适”“不满意”“受压抑”不仅使得社会民众对于我们30多年改革发展取得的经济成就不买账,甚至将直接导致下一步改革与执政的合法性危机。

胡锦涛指出:“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无论物质成果,还是精神成果,都应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都应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广大的工人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如果不能或没有实现对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就谈不上在社会结构中的“各得其所”,也就不是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现阶段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不能把群众胃口吊得太高,也不能让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收益差距太大,让一些利益群体超常规地获得利益,而另一些群众生活的改善却赶不上相应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我们承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在财富的分配和占有方面不可能是无差别的,我们也不主张搞平均主义。但是,通过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使相对低收入以及一般收入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准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准保持着一种大体同步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弱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阻力,保持社会稳定。

邓小平曾在1992年指出,对于贫富差距,“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已经有条件、有能力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一定要注意在注重效率的前提下,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把公平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上来。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毕竟我们所追求的全面小康不仅仅是经济更加发展,还包括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等内容。

进一步讲,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以人为本”其实就是对这一变化的积极回应。中国人民有权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自身权利也能得到相应的保障和扩充。固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在社会发展中还摆不脱“人是工具”这一客观属性,但“人是目的”这一价值指向却一刻也不能丢。我们的发展必须是为了人,要以促进人的发展、甚至全面发展为各项工作的最高追求。这对于我们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更是其本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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