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也晓得“狱吏之尊”了。我想,国民党如果能回来,特务机关又不追我自首这件事,我首先要对看守所这些人予以报复,如果他们跑到解放区,我要布置一个潜伏组去行动他们!这样对我侮辱实在无法忍受。我从下午7点站起,一直站到第二天早上7点。开饭的时候我的两脚已经肿了。吃完早饭,坐在地板上,两腿麻木,如同失去知觉。自己偷偷地掉了几滴眼泪。自我安慰道:打掉牙吞到肚子里,忍吧。
在监号里最大的困难是大便。每天放便在早饭后,晚饭后。另外的时间有大便,要报告看守的战士。看守战士要追问:“为什么在大便时间不大便?现在要大便,挑什么皮!捣什么乱!”先予以批评,再向看守所报告,看守所还不一定有人。有人才能拿钥匙来开门,这就要20分钟。有的时候憋得难受,两手捂着肚子不能站起来。有一次我在开饭时要求大便,报告了半天没有人来。我不敢吃饭,怕吃饭之后拉在屋子里。作了犯人一切都完了,大小便也不自由了。
心里不痛快,不想活。如果能有一场病,病死了,那有多好。我看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要开斗争大会,那时最好是被枪毙,脑袋上鎚一个眼,死不知道怎么死的。
刘新斋两手戴着手铐,还铐在后面。吃饭有困难,大便不能擦屁股。他头也肿,脚也肿。俗语说,男怕穿靴,女怕戴帽。就是说男的怕腿肿,女的怕头肿,现在他头腿一齐肿,我看完了。我呢?什么病也没有,想死不能。可不可能在放便的时候假装逃跑?那样看守的战士一定开枪。这个法子也不好,假如一枪没打死,把我腿打断了,成了残废,死又不能活又受罪,岂不画虎未成反像犬。怎么样的死呢?每天晚上手淫,无数次的手淫,可以吐血死去。这种法子很慢,传出去太不好听。死,我不犹豫,不要在死时闹出一些下流的勾当,给人们留一些谈话的材料,那就不是好样的。死也要死得漂亮。不过想不出漂亮的死法。咳,成了犯人还是人吗?
上午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不知哪个犯人抓住了一个苍蝇,在苍蝇屁股上塞了一个半寸长的小纸条。这个苍蝇到处乱飞,飞到我们这个监号,我们谁也不敢理。一个看守战士发现了,他把苍蝇抓住,一看苍蝇屁股上有纸条!虽然纸条上没有什么字,还是追问是谁搞的?我们五个人都说不知道。那个战士姓富,他的意思是我的嫌疑最大,他问我,我当然不承认。他一口咬定是我搞的,我又有什么法子呢?同号犯人证明,他也不相信。我心想,我是一个危险性很大的犯人呀,要整我随你们的便吧。
每天发下来的报纸,一个号一个号的往下传看,但我不敢看。有一天传看报纸,看守战士发现报纸上有个小眼。他追问这是谁搞的?没有人承认,有人说这是原来的。但是不行,就这个问题看守所也来了人,追问在报纸上弄个眼儿是什么暗号?始终无人回答。从此报纸传到我这屋,我不敢看。我怕报纸破了一个口,或者碰坏了一小块,追问起来,三个“为什么”,我是答复不上来的。我宁可不看报,少找这些麻烦。
政府人员知道我们这些特务罪大恶极,诡计多端,认为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是特务行为,对政府不会老实,在监号必然捣乱。可是怎样捣乱呢?特务的手段是什么?他们知道得太少了。有的干部还不知道军统局这个名词。他们只知道提高革命的警惕性,闹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使我们在监号不敢动一动。其实犯人的真实思想动态他们一点也不知道,只知道发号施令,不听我的,我就给你吊起来,罚站、戴上手铐。这样的生活真是苦不堪言。从前,我押过无数的人,拿笔写一个条子就押,从不考虑住监狱的情况,现在我尝到了这个滋味儿。押人者人恒押之,自己命该如此。
我们确实杀了不少共产党人,但是我们对一些共产党人也有优待。1943年1月我在军统重庆特务训练班受训,我们这个训练班是视察人员训练班。担负视察特务工作与反贪污。也就是特务的特务。这个班共29个人,在戴笠公馆的隔壁,后山就是叶挺住的地方。有一次我们躲警报,到了后山,看到了叶挺。一个同学对我说:“叶挺吃的比咱们好,重庆最近买不到猪肉,可是他还是每餐有猪肉吃。他什么也不缺,只缺一个太太。”那时对叶挺没有罚站哪,可是现在对我们为什么这样呢?我承认杀了很多共产党人,因为我们没有什么“宽大政策”,杀人是公开的秘密。可是共产党人说“不打不骂”,但戴手铐子,吊起来,这是言行一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