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血债血还,杀人偿命(3)

黑皮自白 作者:关梦龄


再有,陈牧的审讯“本事”极强,督察处处长张国卿对我说:“什么案子,只要到陈主任的手,就能审得出来,审讯能力比法官强得多。”

陈牧的确比法官有办法,他能把被审的人绕在里面。比如审讯地工人员:“你到解放区把长春的物价说出去了吧?谈谈物价,什么东西贵,什么东西贱,没有什么关系?”

对方没有考虑其他,就承认了这一点。然而到了陈牧的笔下就是“多次往返哈尔滨与长春之间,收集我方经济情报,调查物价,供给奸匪……”被讯问的人还认为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已被签处死刑。类似这样的审讯多得很,我也懂得不少。

陈牧在1948年审了一个地工案件,内中有一个长春大学的女学生杜鸣兰。由于这个案子不能构成“奸匪”之罪,原始情况也不具体,就把杜鸣兰等人开释了。到4月,办了一个政治案件,又牵涉到杜鸣兰。怎么牵涉的我不知道,是不是陈牧故意牵涉的?不能肯定。这个案子要结案的时候,一个晚上,陈牧把杜鸣兰提出来,威胁要处死她。杜鸣兰哀求他,他就把杜鸣兰强奸了。结果这个案子多数人被杀,杜鸣兰没有被杀。这件事,南京来密令,叫我查。我包庇了陈牧。特务们不满意:“抓到八路应该杀,不该强奸。强奸女犯,纵放八路,是犯团体纪律。”

陈牧的罪是数不尽的,还有一个我始终不明白的案子。1946年一个共产党机关干部从哈尔滨来到长春,他叫李文宣,他老婆叫韩瑛。到了长春之后,说是向国民党投降的。督察处把李文宣转送到沈阳东北行营二处,该处处长文强把李文宣又派到长春督察处工作,并叫从优叙用。督察处便给李文宣一个中校侦审员的职务。1947年冬,督察处处长由安震东接充,陈牧对安震东不满,说:“安震东不学无术,什么也不懂,连公事都不会批。”类似这样的话很多,李文宣报告了安震东。安震东就借陈牧贪污把他押了起来,并且撤了职。到1948年2月,安震东升充警备司令部参谋长,督察处处长由副处长张国卿升充。张国卿与陈牧是同学,私交甚好,于是又把陈牧调回督察处。陈牧说李文宣是假投降,列出许多理由。他对我说;“李文宣不是真投诚,第一,他在侦审案件时,对刑事案件往死里追,看上去工作很努力,可是对奸匪案件,他总是审不出来。到他手的政治犯就签释放。除夕的晚上,您在场,女八路庞静这个案子,原情报说她从哈尔滨到长春,结交了一些新一军军官的眷属作为掩护,以便收集我方各种情报。李文宣对庞静的讯问是这样问的:‘你到长春干什么来了?你有没有组织?’这样问犯人是给犯人开脱,应当问,‘你在长春先后收集了多少份军事情报?’或者问,‘你在长春什么时候开始收集情报?你把情报收集好了之后怎样送走的?’第二个问题应当问,‘你们小组有多少人?’或者问,‘你领导几个人?’‘你归谁领导?’不能问你有没有组织?这事,你在场还对他申斥了!这是他的可疑的地方;第二,社会关系复杂,他每天外出,东一趟西一趟,乱跑一阵。因为他家住在督察处院子里外人不敢到这里接头,他只好到外面去。我听说他有一些朋友是从哈尔滨来的;第三,他的钱很充裕,如果不是有人接济他,他不会比我们有钱。根据这些可疑之处,我说他是假投诚。”

我听了陈牧的这些话,觉得似乎有道理,我对陈牧说:“再好好调查一下。”接着陈牧又到张国卿、项迺光那里游说。造成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形势。到了3月,张国卿、项迺光及袁晓轩几个人一研究,决定把李文宣秘密处死,(这件事我不知道。)决定好了之后,给南京保密局去了一个电报,南京回电照准。

3月中旬的一个夜里,我一进办公室,军用电话铃响了,我拿起了耳机,对方问:“你哪儿?”我答:“督察处。”“你是什么人?”“我是勤务兵。”“找你们处长说话。”“处长不在。”“请督察长说话。”“也不在,你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回来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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