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礼拜日,吃完早饭。一个穿干部服的到我们这屋点名,叫到我的名字,看了看我。他走后,那位大个子说:“他是监房李主任,很厉害。斯大林死的第二天,叫我们坐在屋里不准动。有几个动的,立刻就给砸上了脚镣。”
放便时,我看到了刘荣第。还有公安局看守所的许多犯人也都到这儿了。他们一听说我来了,都从小窗户往外看。这是第六监,专押反革命犯的。
3月12日,早饭后,看守在门外喊我的名字,我答应:“有!”看守对我说:“你把鞋提上,衣服扣好,跟我走!”出了监房大厅,经过一个院子,领到一个工厂。进了工厂门房的办公室,一个干部在屋里问:“你叫关梦龄吗?”
“是。”
“现在派你到这参加劳动,在劳动中要守纪律,有什么事要报告。好,你去吧!”
一个班长①领我到厂里,那里面正开会。有七八十个穿着紫颜色棉衣的犯人在开会。一个主持会场的年轻干部问了班长几句话,点了点头。我坐下一听,是斗争一个女犯。说她给男犯馒头,拉拢男犯。我回头一看,还有四五十女犯坐在会场。又说这个女犯劳动不好,怕闻汽油味。于是大家展开批判。我也举了手,但没叫我发言。到中午开饭时,这个会开完了。
这个工厂是长春监狱的橡胶厂,做胶皮鞋。夏天做小孩穿的球鞋,冬天做大人穿的棉胶鞋。有三百犯人,分炼胶车间,缝纫车间……我在成型车间。我们车间有七八十男女犯人。分派我在里帮组,就是往鞋帮上刷胶。我的组长姓佟。头一次见面便很客气。中饭在那儿吃的,高粱米干饭,白菜汤,倒不坏。
我问组长:“可以小便吗?”
他说:“随便,有了就便。”
我很高兴,能够随便上厕所对我便是最大的方便,不过晚上回到监房仍是麻烦事儿。
最初我还穿着公安局发的衣服,一套绿布棉军服,战士的服装,质量比较好。一般犯人都穿紫棉袄,紫棉裤。我穿这么一身衣服使犯人们议论纷纷。
“这是干部,可能‘三反’犯了错误。”
“还是个机关干部,一看就看出来了。”
一个年龄不大的车间技术人员,大家叫他于技师,走到我跟前,问:“从哪儿来的?”
我说:“从公安局。”
又问:“‘三反’犯了错误吗?”
我说:“不是,我是特务。”
他走了,什么也不问了。
第三天,叫我搬到第七监房,与橡胶厂的犯人一块住。屋子宽绰了,精神也不那么苦恼了。
犯人中有人认识我,过了几天都知道我是谁了。接着有人与我说话,打招呼。这些人有长春警备司令部参二科的特务,有各军谍报队的谍报员,还有从前在公安局认识的犯人。我成了大家谈话的材料。他们互相一传,给我一吹,艺术加工,便把我说成了特务头子,长春最大的坏人。
工厂中女犯没有戴脚镣的,男犯80%戴着脚镣。我问他们都犯了什么罪?他们中一般是无期和死缓,是反革命或有一两条血债,也有许多虽然没有血债,但是反动党团或地主恶霸。我一想,他们的罪比我小得多,简直不能相提并论。他们都判了无期或死缓,还戴上脚镣。我呢?最低限度也是死缓,如果判无期那就太便宜了。于是对郭科长在1949年说我没有无期徒刑的话,在目前的情况下动摇了。那是1949年,现在是1953年哪。
管生活的犯人叫刘英伟,公安六分局审讯股长。因“三反”进来的,判一年半。他接近我,问了一些话,我有分寸地告诉了他。这时正是监狱“三交”运动的尾声(交武器、交罪恶、交同案犯),还有个别组和人没交清,由大家帮助。我们里帮组有几个犯人需要帮助,我从旁听他们发言,最后我也发了言。我一帮助,大家认为说得对。刘英伟在会后问我:“在公安局看守所你们也学习吗?”
“学习,天天看书,不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