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刘英伟叫我写一篇墙报,号召大家遵守制度。我写了一篇“遵守监规制度,是衡量我们认罪服法的尺度”的墙报。张管教说写得很好,犯人也说好。由这以后,叫我负责墙报、壁报的编审工作。墙报用粉笔写在黑板上,壁报是写在纸上往墙上贴。这样一来,我的工作多了。一个礼拜出一期壁报,两个人投一份稿,就一百多份。我要看、要改,再呈给管教员批。这期间,我与男女犯接触的机会更多了。我成了刘英伟的助手。许多事情我向张管教员一说就照办。这时思想又开朗了,并且骄傲起来。认为自己与别的犯人不一样。虽然我对一些男女同犯非常客气,办事态度好。但是心里瞧不起他们,认为这些犯人都是土匪、窃盗、流氓、阿飞,不懂得什么。解放前他们这些人见我也见不着。现在都做了犯人,没有办法,只好在一块混。
一个土匪吹牛皮,说他过去的事:“那时候,一进村,杀鸡,炒黑菜(肉片炒木耳),白干酒一喝,他妈的,我说了算!”
听听,他们只知道炖鸡,炒木耳,别的什么也没见过。我与他们谈话是谈不到一起的。但我愿意听他们谈话,尤其是犯人的各种案情。
监狱规定,凡是未判刑的罪犯一律不参加劳动。我与徐克成均未判刑,我到这儿的第三天,就提出去劳动。大家谈起来这是一个特殊。因为刘荣第、李树桂、郑建五、程登科等人因未判刑,都在监号坐着,不能劳动。凡是未判刑的人都十分恐惧,不知将来如何?处死的人都是没判刑的,到时候一提,上汽车就枪毙。因此,反革命犯都急于判刑,判无期,判死缓都能保住性命,就是不判保不住命。我和徐克成可以参加劳动与公安局的意见有关。回忆离开公安局看守所那天,我认为“推完磨杀驴”这是对不起政府的。在院子常看到李树桂他们晒太阳,坐一个大圈子,不准动。他们看到我很羡慕。因为一参加劳动,吃的比监号犯人好,行动也有小自由。犯人都希望劳动,尤其希望到橡胶厂劳动。这里除了炼胶以外,都是轻体力劳动。
从一个犯人谈话中,听说徐克成调到印刷厂劳动,他病了两个月,住进了病监。政府叫他找保到外边就医,他找不到保,病死了。我心中很难过,他与我在一块反省四年,对我帮助很大。人死无法预料,不过我的身体还不要紧。
有个犯人叫王喜桂,他说:“监号有许多反革命犯都认识你。有个叫李中候的,从市局解来没有几天就枪毙了。他和我在一个号,那天他买了一只烧鸡,一边吃,一边摇头,自己唉声叹气,知道不好。第二天早饭后,一开门,戴上手铐,提上了汽车。那还用问!”
我想他被枪毙,一个是1951年在公安局看守所当六组组长时,破坏政府威信带头打人,这属现行特务活动;另一个是他提供的材料不实在,有一次,于审讯员说:“李中候信口胡说,按他供的材料,派人到上海多次,都没有那么回事。态度太坏。”
6月初的一天,监房的班长来到橡胶厂,提我到法院过堂。戴着手铐,坐着法院的汽车,我的心跳动得很厉害。过堂?必然要判刑,给我判什么刑呢?根据工厂犯人的刑期,反革命犯不是无期就是死缓。判有期的不能说没有,那是少数。我呢,长春的特务头子之一,两手血腥,杀人很多,死罪虽免,活罪难逃,我看无期最有可能。如果判个无期,那怎么办呢?等着大赦吧,别的希望没有。日伪时代有天长节、地久节,犯人可以减刑。共产党到了把台湾解放时,一定有大赦。心绪极乱,先前郭科长对我说的“没有无期徒刑”,我根本不相信了。如果郭科长说的话真能兑现,那我感激共产党五体投地。咳,退一步想吧,李中候都枪毙了,我能活着就知足,判无期判死缓,绝对不会枪毙,落一个囫囵尸首这是肯定的。心里这样想,倒很安慰。“他人骑马我骑驴,后面还有推车汉,上不足兮下有余”。知足常乐,能忍则安。一路上我用各种想法来安慰忐忑的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