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节:三、利益权衡下的辞职(12)

执行局长:权力系列 作者:吴问银


"这和我们当前的干部任用机制有关,现在马书记这么重视,东山司法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就有希望了。"

"我们不谈这个了,以后有时间再交流。我找你来是为李高亭的事,这件事不仅给你们法院丢了丑,也给我们政法委抹了黑,现在一些新闻媒体闻风而来,市委主要领导都惊动了,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马哲从烟盒中抽出一支烟,他知道段正明不抽烟,就自顾自地抽了起来。

"李高亭已经被取保候审了,他承认装修房子时找同学赵海水要了三万元,后来赵海水没有催讨,他也就装马虎。他现在已经知道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向院党组递交辞职信,要求辞去执行局长的职务,党组还没有研究,但同意没有问题。我正准备向你汇报这件事,请您定夺。"其实段正明还没有看到李高亭的辞职信,但贾振清告诉他"一切已办理妥当"表明李高亭已经写了,一般对要求辞职的意见组织上都会满足的。

"是这样啊,这里面没有什么猫腻吧?你是什么意见?"马哲在李高亭被抓后听段正明说他拒不认罪,仅仅事隔一天,现在情况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种转变也太突然了。

段正明又呷了一口茶,说:"马书记,我段正明从部队转业之后就一直干政法工作,在这方面你要相信我的党性,大是大非面前我不会丧失原则的。李高亭之所以转变这么快,主要是他对自己的犯罪认识有偏差,他以为拿同学的钱不是犯罪,大不了到时还给他,经过检察机关的教育之后,产生了转变,认罪服法。他这么做也是想争取组织上的宽大处理,我的意见是组织上同意他的辞职请求,争取给他保留公职。这方面还要马书记多扛担子。"

"我们的政策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保护干部不能姑息养奸。李高亭主动辞去执行局长是明智的,他如果不主动辞职组织上也会免去他的职务,这种人也不能放在这么重要的岗位上。马哲在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从瑶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空降"到东山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法律方面很精通,段正明不由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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