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节 公司股份与公司债券(3)

经济法(第2版) 作者:向征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债券的转让,是指通过法定手续,将公司债券由持有者一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流通行为。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