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的一系列命题和理论均建立在经济社会中所有经济活动主体(居民户、厂商以及政府)都是理性人这一假定基础上的。经济人从事经济活动追求的经济目标体现着最优化原则。
具体地说,消费者追求满足最大化,生产要素所有者追求收入最大化,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追求目标决策最优化。总之,经济主体行为的基本动力是利益最大化。对于这一点,英国古典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早在二百多年前就说过:
“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或烙包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14页)。这话是真实的。在市场经济中,人们的所有经济行为,都可以说是一定形式的交易行为,而所有参与交易行为的人,都要考虑自己的利益。病人请医生看病,从道德原则看,医生要救死扶伤,但从经济原则看,医生必须获取经济报酬。他给病人开药方,动手术,需要为病人着想,早日把病治好,但他这一想法,也包含了为自己利益打算的动机,那就是治好了别人的病,别人就会相信他,他的名气会越来越响,医疗生意会越做越红火,他的收入和地位也就会越来越高。同样,为自己利益打算,厂商自然会生产和销售使顾客满意的产品,科学家自然会刻苦钻研,不断有所发明创造,演员会不断改进演技,运动员会不断刷新纪录,境外投资者会不断入境来寻找商机……这样,生产就会不断发展,经济就日益繁荣,社会就逐渐进步。
可见,人们为追求自己利益的行为从经济上看不仅有合理性,也具有进步性。否则的话,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不会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了。
理性人假定并不意味着经济主体在行动中就一定能实现最优目标。第一,客观条件限制并约束着理性人不能达到甚至不能争取最优,而只能达到次优,但这不等于他不要最优;第二,人们在作某次决策时也并不总是深思熟虑,在许多场合可能按习惯办事,受骗上当也难免;第三,除经济利益外,人们作决策还受到社会的、政治的以及道德等方面的影响或制约。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分析之所以需要理性人假定,无非是要在影响人们经济行为的众多复杂因素中抽出主要的基本因素,在此前提下可得出一些重要结论,并据此对人们有关经济行为作出预测,提供经济决策的理论根据。可以设想,要是没有这样的假定,如果人们真的对经济行为的结果抱无所谓态度,那么经济学就很难提出什么理论了。
经济学既然假定经济行为主体都是理性人,就必然得出只有符合理性人假定的要求的经济制度才能把人们的经济行为真正长期纳入一定轨道。通过某种教化8或感动方式,虽然也能使少数人在短期内做出某种毫不考虑自己利益的高尚行为,但要求大多数人长期如此是不现实的。通过政府某种强制力量迫使他们这样行动也只能奏效一时。人性不存在起初是“善”还是“恶”的问题,而只存在理性和非理性问题。既然如此,通过不断实践摸索,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理性人假定要求的制度以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就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与健康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