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桩贿选人大代表案的追记与反思
一则报道引发的反思
历史是不动声色的看客,人是步履匆匆的过客。人在现实中会感到迷茫,历史越久远越清晰。当借鉴历史并理性思考时,未来才会有生机,当去伪存真成为一种文化时,社会才会有发展动力。
2007年6月,一则反映乡镇换届选举的新闻让我不得不看。该新闻这样报道:2007年上半年,按照省委的部署,我市的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结束。县(市、区)委提名的268名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和乡镇长候选人全部以全票当选……
这个新闻还公布了其他统计结果,而且连续用了几个“100%”和“全票”。
面对如此辉煌的选举结果,我却高兴不起来。
党中央早就警示全党:执政党要居安思危,与时俱进,不断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而“全部”“全票”“100%”当选了、通过了,危何在?错在哪?没有一张反对票,没有一丁点不同的意见,还需要思什么?这不是无事找事、自寻烦恼吗?
反对票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它是“压力政治”最直接的体现。它的最大作用是警示当选者。这个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怎么在某些地方也不适应我国国情了?
不说倒也罢了,许多事就这样一了百了,全部全票当选,也不算是什么新闻,当太平官的滋味真是棒极了!但是,就在这些基层政府官员全部全票当选的同时,当地也发生了黑砖窑事件,问题在偶然之下终于暴露出来了!国务院联合调查组组长和山西省主要领导说:“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了一些基层政府和执法人员麻木不仁,严重失职,少数干部参与并非法获取利益。”“暴露出山西省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乡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代表并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领导的观点一针见血,也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怎奈还不知道是扇给谁的!一些严重失职、不能代表并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的基层政府领导,怎么能“全部”、“全票”当选呢?
怎么想也开不了窍,怎么弄也无法搭界。面对如此尴尬的结局,还有什么说的?
选举,本来就是竞争,竞争,就有赢有输。而我们怎么就没有这个选举文化,一味地追求全票,去钻这个死胡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