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达听洪钧这么说,脸色才平和下来,白了洪钧一眼,说:“这还差不多。”
洪钧好像又进入了一种状态,他确信自己肯定忘记了什么,但就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究竟忘记的是什么,他知道这种时候不能再硬想下去的,否则简直会发疯。他离开落地窗,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好像有什么事?可就是想不起来了。”
琳达转过身,冲洪钧笑着说:“别想了,就想着我,你是老大,我是老大的老婆。”
洪钧豁然开朗,他想起来了,双手使劲拍了一下说:“老大?我的老大要到了!就是这个想不起来了。”洪钧开始忙着穿衣服。
琳达也在往身上套着裙子,嘴里问:“Peter是要来了,这么大的事你会忘?”
“当然不是忘了这个,是我得回公司取些file。我原想从家直接去机场接他的,这才想起来,我要给他看的文件都放在公司了。现在得先回公司再去机场,搞不好就要来不及了。”
琳达一听就笑了:“真逗,那急什么,接他到了office再看呗,今天来不及明天再看不一样?”
洪钧现在放松了很多,一边打着领带一边解释:“你不懂了吧?这个Peter有个毛病,好像非要把分分秒秒都利用上似的,从机场接上他,就得在路上给他做briefing,而且不能凭空谈,必须拿着file什么的指指点点才算report。所以我每次接他送他都得拿些书面文件对付他。”
琳达已经穿戴好,过来搂着洪钧的腰说:“我算知道你是凭什么爬得这么快了。你说,你是宁肯接老板的时候迟到好呢,还是宁肯忘带file好呢?”
洪钧把琳达推开,一边拿起手机给小丁打电话,一边不耐烦地说:“当然是宁可迟到。迟到了还可以赖到traffic上面,自己忘带file可没的解释。”
琳达露出一脸坏相,说:“要不要我跟小丁说,说咱俩刚‘那个’完了,他可以来接你了?”
洪钧坐在桑塔纳2000的后座上,心不在焉地翻着刚回公司取来准备应付皮特的文件,觉得有些头晕脑涨、腰酸腿疼。“真是一次不如一次!”洪钧在脑子里总结着刚才和琳达那次短暂的“交火”,看来随叫随到的“快餐”的确不如精心烹制的“大餐”。洪钧在饮食上的确以吃大餐为主,因为他很少有一个人吃饭的时候,一起吃饭的客户、合作伙伴或者下属都不会让他用快餐便饭轻易打发的。相反,在女人上,洪钧一直是吃这种“快餐”,虽然他一直憧憬着一顿大餐的来临。每次他和一个女人开始的时候,他都曾想把对方享用一生,可是每次都沦为了“快餐”体验,只是快餐的种类和档次有所不同,琳达嘛,算是快餐中的上品了吧,有些西式味道,就像必胜客。说来洪钧自己也奇怪,他的脑海里从来没有浮现出过琳达的容貌,做梦也从来没梦到过她,他也从来不注意琳达穿的是什么衣服。在他的脑海里能浮现出来的,只是一些碎片,她的声音、她的皮肤、她的姿态和她的味道,但这些碎片却一直拼不到一起。
小丁忽然长出了一口气:“终于熬过来啦。”洪钧一怔,晃了下脑袋,转头向右一看,发现已经过了三元桥边的南银大厦,开上了机场高速。小丁这句话真是一语双关,正是洪钧这时候想嚷出来的话。是啊,毕业出来做学徒,跟在别人屁股后面打杂,学着做销售,十多年了,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只有自己知道,到现在,终于熬出来了。洪钧觉得怎样犒劳自己都不过分,该是可以放纵一下自己的时候了。
洪钧回想着这几年和皮特的一次次会面,已经想不起来这是第几次去机场接他了。洪钧接触过不少外国老板,美国人、德国人、英国人、澳大利亚人,等等,深入地打过交道之后,洪钧觉得好像英国人最有全球观念。可能因为当年的那个大英帝国的缘故,英国人大多都能意识到英伦三岛只不过是泱泱世界的小小一隅,大多领略过英国以外的世界与英国的不同。让洪钧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可能还因为:皮特是个英国人。洪钧觉得在这些老板当中,皮特是和自己相处得最融洽、合作得最顺畅的一个。皮特四十出头,长相一般,有人说英国人是欧洲人中最难看的一群,这么说来皮特在英国人中应该还算好看的了,但皮特的风度和仪表很好,有时候某个动作、某个姿势会让洪钧想起皮尔斯·布鲁斯南。洪钧曾经对下属讲过,皮特是他见过的最善于倾听的人,皮特不自以为他了解中国,他希望洪钧给他介绍中国的事情、分析中国的业务并提出建议,他认真地听、认真地记,而且一般都接受了洪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