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客家的集体聚居方式很特殊。一个大家族之内的十几个甚至达200个以上小家庭的居室,以祖堂为中心,组合成一座结构形制相当严谨统一的超大型集体住宅。一座超大型住宅几乎相当于其他民系的一座血缘村落,所以百姓也叫它为“屋村”。小家庭居室在这所大宅里既没有完全的独立性,也很少私密性,更谈不上个性。它们显示出客家人对宗族共同体特别强的依附性。
这种类型的聚居住宅,虽然在潮州、漳州一带非客家汉民中也有,但无疑在客家中最流行、最典型、最大量集中,成了客家文化中最容易被直接感知的独特因素。它们在各地区也有差别:福建西南部的汀江流域,盛行圆形土楼、方形土楼和五凤楼;在江西南部,赣江上游和东江上游的一角,盛行有角楼的方形土围子;在广东东北部,梅江流域的梅县,则盛行“围龙屋”。除围龙屋为单层的之外,其他各种都是多层的楼房。此外,在客家地区,还普遍有堂屋和横屋组合的住宅,两堂或三堂,两横或四横,最大的有三堂八横,即俗称“九厅十八井”的集合型住宅。
这些超大型聚居住宅,相互间的差别虽然很大,但都遵守相仿的布局模式,核心部分都是“堂横式”的。五凤楼的底层平面甚至和围龙屋的平面十分近似,不过五凤楼是多层的,围龙屋是单层并有一圈马蹄形的“围屋”而已。
这种大家族小家庭的超大型聚居住宅,大约形成于明代末年。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众说纷纭,一时难有定论。不过客家的长期长途迁徙、当地的土客斗争以及此起彼伏的各种盗寇,迫使客家人产生很强的宗族凝聚力和个人对宗族共同体的依附,无疑是必要的条件之一。因此,圆形土楼、方形土楼、五凤楼都有很强的防御性。
但是,梅江流域的围龙屋在初期并没有特殊的防御性,虽然在光绪《嘉应州志》上有关历代各种匪患的记载不绝于书,只有到清代中叶,一种改进的围龙屋才封闭起来。至20世纪初30~40年代造的“华侨屋”则有铳眼、炮楼出现,可能是华侨的发家造成了客家内部阶层分化的结果。
围龙屋的形成,除了宗族的内聚力和客家人对宗族共同体的依附之外,至少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妇女的作用和地位的特殊性。这有两个方面,一是妇女作为劳作的主力和家政的主持人,地位比较高,所受的礼制禁锢比较少,所以才能出现没有小家庭私密性的集合式住宅。另一方面,劳作和持家的妇女,更需要群体的支持。清人黄钊在《石窟一征》中写道:“乡中农忙时,皆通力合作,插莳时收割皆妇功为之,惟聚族而居,故无畛域之见,有友助之美。无事则各爨,有事则合食,征召于临时,不必养之于平日。屯聚于平日,不致失之于临时。其饷则瓜薯芋豆也,其人则妯娌娣姒也,其器则篝车钱也。井田之制,寓兵于农,三代以后,不可复矣,不意于吾乡田妇见之。”他把充满了合作精神的“屯聚”比作三代的井田之制,而且归之于“田妇”的需要。
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普遍的贫穷。从事于农耕的客家人,其宗族内部还没有发生有明显影响的贫富分化,在超大型聚居住宅里,每个小家庭不过占有三五间小小的房子。小家庭在早期围龙屋外圈按既定模式造房子的时候,也是三五间甚至一两间而已。在寺前排村,清代中叶第一个因经商而致富的十二世潘钦学,便离开住了九世的“老祖屋”而另建了一幢改进型的“上新屋”。在“老祖屋”里居住直到如今的,都是些务农的比较贫穷的人家,已经到了第二十世。
至于超大型集合式住宅的基本形制,则无疑受到潮州一带非客家汉民的“堂横式”大住宅的影响。潮州的汉民,也是从中原播迁而来的,也有大家族聚居的需要和习惯。他们的大型堂横式住宅,由小型的“四点金”、“三间过”、“五间过”到“三堂串”再加横屋,发展过程历历可见,很完整。潮州的经济和文化发达比较早,它位处韩江下游,而梅江和汀江是韩江的两大支流,所以梅江流域和汀江流域的经济和文化受潮州的影响很大。梅县的各作建筑工头都要到潮州学艺,有些工匠,如石匠、雕花匠、油漆匠等都从潮州聘来。所以,围龙屋的基本部分,即中央的堂横式部分,或许由潮州传播过来。梅县地方的特点是加了后面的围屋,成了围龙屋。但是,汀江上游的福建省永定、连城一带也流行堂横式住宅,并且可以见到围龙屋发展过程各阶段的典型实例。所以围龙屋的最初起源,更可能在汀江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