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洋务运动时代涉外官员的大力提倡,新政早期开明官员的鼎力支持,以及大量宪政人员一次次游历各国出外考察、立宪派人士满腹热情的内外奔走,1907年,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化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草案初稿完成。还先后制定了中国近代第一部商法——《钦定大清商律》、第一部诉讼法——《刑事民事诉讼律》、第一部破产法——《破产律》,以及《法院编制法》、《违警律》、《商法总则草案》、《亲属法草案》等一大批中国前所未有的新型法律,为中国近代法律体系框架的建立和全面走向近代法制开创了道路。这些法律成果后来经过简单改造,被民国政府继续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