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价值的界定
狭义的观点认为,战略价值是指企业实施战略管理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的价值。从广义上来看,战略价值包含了企业所有战略行为所创造的价值,以及短期行为的长期价值。战略价值体现的不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长期性,而是价值创造的战略性。换句话说,长期性的管理活动必然带来战略价值,但战略价值并不都是长期性活动创造的,短期行为有时同样具有战略意义与价值。例如,制表工人为了简化装配工作,将手表零件组合成一个个的模块,而这却引起了当今的产业革命,越来越多的产业和企业通过模块化提高竞争力,著名产业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更是称这一现象为新产业结构的本质。
企业战略管理包括战略分析、战略识别、战略选择、战略实施、战略评估、战略创新等六个环节,可以说,这六个环节构成了企业管理中的战略性价值链条,表明了战略价值的传递与形成的过程。不同环节之间联系紧密,上一个环节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到下一个环节工作的开展。每个战略管理环节的有效性和效率是战略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
战略价值的提出,对于组织实现愿景、完成使命意义重大。组织不需要纠葛于短期绩效的好坏,不需要过分关注一项投资在当期的回报率,而是可以用更长远的眼光看待企业的经营行为,一切以创造长期战略价值为目的,以完成组织使命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2.战略价值的特性
(1)长期性
战略价值的外在表现是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保证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可以说,战略价值与组织战略一样,具有长期性。战略价值的长期性要求管理者更多地看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和长期价值,以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资源协同效应开发为根本宗旨。战略价值追求者不会只注重短期经营绩效的取得或股票市场的表现,而是更多地致力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企业价值的不断提升。在追求战略价值的过程中,企业为了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可能不会轻易分派股利。投资者在无法取得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其投资风险无疑加大了,这要求投资者对该项投资进行准确衡量和把握。
(2)系统性
从某种程度上说,战略包含着组织行为的系统性。战略行为在层次上远高于一般经营行为,一般经营行为可以是局部的、片面的,但战略行为必然是系统的、全局的。战略价值作为战略行为的结果,同样具有系统性。通过将企业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可以提高企业的系统优化程度,为企业创造长远的、持续的总体战略价值。企业管理中不可能只强调某一个部门、某一个战略经营单位的重要性,而必须利用愿景与使命的有效引导,协调各个部门、各个员工的行为,从而形成凝聚力,为企业创造战略价值。企业实际战略管理中包含不同层次的战略,包括公司层战略、业务层战略和职能层战略,这些战略的实施都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系统战略价值,都必须服务于企业的总体发展方向。
(3)协同性
协同性是指不同要素或行为之间,通过边界融合、功能互补等方式,实现系统价值大于各要素价值简单相加的特性。战略价值的协同性体现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组织利用各种行为与要素的有效整合,创造“1+1>2”的价值放大效应。企业在战略执行中,往往会发现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性,并因此能够起到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效果。具体来说,战略价值创造的协同效应体现在管理协同、文化协同和技术协同等3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