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解决这类问题,一条更极端的方式是承认意识在大脑内外均存在根基(而不仅在我们头脑内部)。许多神经学家用整个神经系统的概念定义大脑。神经系统给与大脑养分并与大脑互动。而我们以为大脑是“意识的区域”。少数心脏移植病人曾经讲述了一些奇特的经历,他们的性格向捐助者的个性改变。
在更司空见惯的例子里,在不同的情景下我们每个人都感觉不同——有时候焦虑可以通过我们的消化功能表现出来,有时候也可从身体的其他部位表现。也许意识是一种全身现象?
其次,要确定意识(可称作物理机制)的根源很难,这一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要解释主观体验的含义更难,除非使用拐弯抹角的常识方法(例如,“有意识的感觉”之类的说法)。但也许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哲学家的帮忙。托马斯·内格尔21的著名论文《当一只蝙蝠的感觉是什么》(Whatisitliketobeabat)仍然表明了我们彼此描述意识体验的重重困难,感觉就像试图抓住一块肥皂。
再次,有大量证据可以削弱对意识的常识观点,常识中意识由连续不断的心路历程组成。这种对意识的常识观不仅是大多数夜晚不正确——仅有一些睡眠状态能符合任何对意识的有效定义——而且很明显,意识的常识观难以解释很多事物。苏珊·布莱克尔使用听别人声音的例子,得出结论:在回忆那些我们经历的无意义的事情上,意识流本身似乎是合乎情理的。
为了使句子的意思变清晰,你需要听到更多的音节。那么在每一个音节之后,意识流里是什么?意识从冗长费解的话转换到句子中一半处的单词吗?感觉上不像那样。听的时候,似乎你听到了一个意义完整的句子。但那是不可能的。22
第四,我们的意识在其他方面也可能起误导作用。我们的大脑能够创造出非常逼真的幻象,让我们感觉某事正在发生,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发生。截肢者报告的著名的幻肢综合征(phantomlimbsyndrome)就是一个这样的例子。韦格纳描述了神奇的视觉技法,通过使用镜面,产生似乎别人的胳膊的感觉,或者假肢,是自己的胳膊的感觉。另一种被布莱克莫尔称为“皮肤的兔子”。
如果迅速拍打一个人的胳膊,比方说手腕处五次,然后手肘处两次,最后上臂三次,被拍打的人不会报告说一系列不同组的分隔开的拍打,而是一下子连续不断往胳膊上移动的拍打——就像有个小动物往他们胳膊上跑。
不,意识最好被理解成我们一种不可靠的体验——至少间断的一种幻象。
一些学者研究得更深远,(灵长类动物学家邓巴就是个显著的支持者),宣称自我感觉对于我们超级社会性的物种而言,是十分必要的工具。自我感觉为我们可以产生一系列社会互动和联盟,帮助我们在社会上站稳脚跟。不管是不是幻象,自我感觉帮助我们在复杂的群体里生活。其他学者如邓纳特表示,意识是我们大脑功能的副产品:不是我们认为的主要进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