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记一个守法的警士

民国模范作文 作者:时毛


昨天放学返家,行经江西路,见一驾自行车的人,因违反警章被一警士喝令停车,但驾驶的人并不理警士,警士便赶上将他扭住。

不料此人回答:“我是某机关里的高级职员,现在要去办公事,大家都是自己人,马马虎虎好了。”

警士说:“不行!你违反警章,即便你是市长,也非到局里不可!”一方不服,反扭警士衣,警士说:“好!你知道这衣服是谁的?你不要看不起一个小警察,我这衣服,乃是国家的!你敢毁坏它吗?”

这样的僵持许久,路人围观的可多了,有的说:“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公务员可以不守法吗?”“你又没有穿制服,谁知道你是公务员?”“法律与章程,难道都是为了我们老百姓订的吗?”在这一声声公道主张之下,那个“公务员”只好默默无言地低了头跟警士走了。

第二天,我又经过那里,看见那位警士照常在原处执行职务,我知道他是胜利了,不禁要向他行一个敬礼。

今评:五年级曹祖明

法律的正义对小朋友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小作者通过一件警察处理违规驾驶公务员的事件,表达小作者不畏强权、明辨是非的价值观。相信这一事件,将对小作者产生悠久而深刻的良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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