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邪恶等级量表的早期尝试
我第一次发表邪恶量表是在1993年,跟现在的形式基本一样。有时候我会碰到没法恰当地放进去的案例,尤其是有严重精神疾病的那种,遇到那种案子我一般会降一个等级放进去,因为一般认为那个行为是施害者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的情况下做出的。还有杀了人的邪教头目也很难定位,因为他们经常唆使自己的教徒去实施谋杀——这不用他自己亲自开枪。比如查尔斯·曼森,他没有参与他授意的那些谋杀案。杰夫·伦德格伦倒是例外,因为他虽然利用了帮凶,但是他亲手杀害了艾弗里一家。
不过,我不是第一个想创建这样的量表的人。前面做过这一努力的人虽然很少,但是有一个是非常有名的——而且他也持续了很久。毋庸赘言,前人的等级表也给我们展示了,社会价值观对于什么是绝对邪恶、相当邪恶、或者是不太邪恶的观念是随着时间变化的。我参考了但丁·阿里盖里的《神曲》,这部鸿篇巨著的第一部——《地狱》——早在几百年前(1310年)就开始了对邪恶的等级讨论。
但丁想象中的地狱主要是圣经方面对七宗罪说法的发挥,这是在但丁之前两千年就写出来的圣经《箴言》部分里提到的。我们读到的是:“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在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而七宗罪从基督教早期一直到现在就是:骄傲,嫉妒,贪婪,懒惰,淫欲,暴怒和饕餮,在《新约》里从《使徒书》到《迦拉太书》还有更长的单子。不过这七宗罪只是列举,并不表明哪项比哪项更严重、更邪恶。比如说暴怒,它可以衍生出仇恨、复仇来,进而用邪恶的手段来伤害他人,有时包括殴打或谋杀。虽然七宗罪里包含了谋杀,但是它基本上不是指行为,更不是指我们现代所说的邪恶行为了,它们只是指能推动所在的身体采取某种行动的态度、情感,所以这七个罪名不能在量表上占据一席之地。可能有人会觉得暴怒要是跟谋杀联系在一起的话会比懒惰和饕餮激发更多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行为,可是暴怒和邪恶的重叠部分显然是不够完整的。暴怒在一些不甚热烈的形势下,也会促使我们抗议社会的不公。但丁在《神曲》说,当他在罗马诗人维吉尔的陪同下参观分为九重的地狱时,的确给了我们一个等级,或者说计量概念,而在态度和行为方面,他给我们排出了从最温和的(对我们来说,简直跟“邪恶”搭不上钩的)到最可憎的或者说最恐怖的(这才接近了我们说的“邪恶”)。
但丁把罪行和堕落分为三个大类,还把他的等级“零点”——那些基本上没有罪的人,定在了自己没有过错,只不过是不幸地生活在基督之前。维吉尔其实就是个标准的生得太早的异教徒:由维吉尔做向导,但丁看遍了基督之前和之后的所有人——直到但丁自己的时代。表1.2就是用表格的形式展示了但丁的邪恶“等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