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勘查中,我们根据步法追踪判断出了罪犯的性别、年龄、身高乃至有无生理畸形等。对于那些无色的和不容易看见的足迹,侦查中常常会采用侧光观察。如,被害人和罪犯搏斗的场所留下来的足迹,很可能就是罪犯留下来的。我们研究现场足迹与犯罪的关系,在办案中,我们还根据足极限遗留的位置和犯罪行为的关系来确定,我们还会根据当地的季节、气候和涨潮等条件来判断它们对足迹的影响,如果结合案件发生的时间来判断的话,案件发生在雨后,在现场上发现未被雨淋的足迹可能就是罪犯的足迹。
一般来说,中小身材的人走步时,足迹比较小,而且步子短,行走速度快,而身材高大的人在走步时,多数是足迹比较大,而且步子长,但是行走速度慢。
那天,探员们已经从罪犯两个普通步伐之间的距离判断出了罪犯身高,就是从左脚跟到第二步的脚跟,然后再加上脚长的一个系数。似乎已经确定了罪犯的大致方位,他们怀疑犯罪嫌疑人就住在附近。受害者并没有受到性攻击的迹象,但尸体上的淤伤表明死者生前曾有过激烈反抗。
有个知情者说,在案发当晚,牛奶场工人海勒瑞下班后驱车向玛琳家的方向驶去。仅凭这一点还不能证明海勒瑞就有在犯罪现场作案的可能。海勒瑞曾因强奸罪被判入狱,最近刚刚得以释放。海勒瑞的老板也确认犯罪现场的手套正是海勒瑞戴的手套。而且海勒瑞的汽车轮胎印和在后座下面发现的靴子的花纹,与现场留下的轮胎印和靴子印也完全吻合。
警方掌握的这些证据还不足以说明海勒瑞就是杀害玛琳的凶手。虽然犯罪现场附近留下了海勒瑞的手套和车印,这只能说明他去过那里,而不足以成为他在场的证据。因为,它和玛琳被害的现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到确认。
但是,警方还是在1962年3月逮捕了海勒瑞。我想,他们应该更多的是要考虑海勒瑞在玛琳房间里的证据。海勒瑞矢口否认杀害了玛琳,声称他每天都要开车经过拉尔逊家门口,因为他就在附近工作。他说那些轮胎印和鞋印并不能说明自己就是杀害玛琳的凶手,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当地的一名牛奶场的工人,好像继续关押海勒瑞的证据似乎不够充足。
那时候,海勒瑞一次又一次否认是自己杀害了玛琳,警方当时也无法拿出更加有力的证据使法庭相信站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的家伙就是杀害玛琳的真正凶手。
那个家伙好像看出了警方的心理破绽,一次次地上诉喊冤,入狱之后仍充分利用上诉程序,请求推翻法庭对他做出的有罪宣判和死刑判决。这让人非常泄气,尤其是拉尔逊家族,他们被迫不断地重温玛琳被杀的噩梦,这太残酷了。